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再扩容,明年企业复核将迎来新高潮

“最近几年地方层面对‘专精特新’都很重视,但各省的标准和层级又都不太统一,有的三级,有的五级,换个地方,企业就对标不到自己的位置了。”近日,一家位于河北的信息服务企业负责人王满(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随着国家层面对“专精特新”越发重视,近几年各省对中小企业的培优梯度各有不同,除了普遍设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额外加上了“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培育”,甚至区县级也有对应政策,体系设置繁杂而缺少互通性,让许多项目申报工程师无从系统地掌握政策信息,影响了企业的申报进展。

不过,今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却创出新高。

9月8日,在2022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联合发布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培育四批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第一批复核通过155家,第二批认定通过1584家,第三批认定通过2930家,第四批认定通过4328家。

随着第二、三批“小巨人”企业三年复核期的陆续临近,这些“先吃螃蟹”的企业也将面临新标准的考验。如何在新的中小企业培优体系下保持自身优势?如何在强链、补链、稳链上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正成为每一个中小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所绕不开的一环。

优质中小企业开启“三级跳”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申报要求进行了诸多调整,培育逻辑更加清晰明确,相关条件的表述更为精准,但在个别指标上的门槛也有所提升。

对此,王满坦言,工信部在今年6月份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影响今年企业申报工作的最主要因素。

《暂行办法》首次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进行了统一划分,提出了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3个层次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制定了公平公正的评价与认定程序,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和培育扶持工作机制。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精特新服务部处长尹晓萌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各地大多是自行制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标准有高有低。此外,各地此前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知也存在不同理解。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要求,以及发明专利的限制,甚至要高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相应指标。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孙文凯指出,在三类企业评价标准中,创新能力都是最主要评价维度。《办法》从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两个维度加强对企业引导,对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研发机构设立、知识产权开发和商业化应用情况都做了明确的设置,而且首次提出了“创新直通条件”,对创新能力、产业链作用非常突出但其他条件略有欠缺的企业也给予适度倾斜。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自《暂行办法》出台后,北京、广东已正式发布了当地新版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深圳、云南、福建、内蒙古等五地已公布相关征求意见稿,陕西、河北、河南等地也在近期新闻发布会中表示正在加紧编制具体实施细则。

尹晓萌表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统一了标准,也提供了适度灵活性。在“专精特新”企业的特色指标设置上为地方留出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差异化工作的空间。而且在评价认定工作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审核均由地方自主进行,为地方提供了工作抓手。

其中,深圳市将“是否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类”列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考量条件之一,上海市将“企业有改制上市计划,已完成股份制改制”列为重点加分项,北京市将“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1项以上”的海外市场拓展情况列为入选加分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暂行办法》明确将在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的《实施细则》也尚未全部出台。但今年6月中下旬开展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工作已经基本采用了新的认定标准,而且考虑到疫情因素影响,将主营收入增长率等指标的考察区间放宽到近两年,而在部分特色化指标上难度则有所提升,比如“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上的占有率”从此前的全省前三,变为了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

“全国市场占有率10%的要求对企业的挑战不仅更大,而且不好量化。如果在省内做统计可行性还比较大,但又缺乏代表性,而想要统计全国的细分市场的话,除非经济普查才能知道行业总产值,更多的还是靠申报材料时的自我评估,以及公示期间的加强举报监督,未来在这方面可能还需要提供多一些的核算方法。”王满说。

在籍“小巨人”将迎大规模复核

随着各地对“专精特新”概念的逐渐认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的增量正在呈指数级增长。而根据《“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将在2025年达到1万家左右。目前离这个目标仅有1000家左右的差距。

“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目标大概率是会提前达成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推动‘专精特新’的目的是在优不在多,是为了真正培育出能够强链补链企业,而不是求一个数字的快增长。”孙文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换,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持续推进,优质中小企业的整体水平也会随之提升,尤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准入要求设置也会更加严格和科学合理。

《报告》显示,相比于前三批,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研发投入、创新产出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共计建设2400多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9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人均发明专利密度约为6.1%,而第三批人均发明专利密度为4.9%。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即使获得了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资格认定也并非意味着一劳永逸。《暂行办法》规定,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批入选的248家企业在今年复核后仅通过155家。而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可能还会在明年迎来更大的变化。

在王满看来,在推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候知名度和报名量实际上并不大,而接下来的第二、三批涉及的复核数量超过4000家,届时也将退出一定数量的企业,从而为新进入的企业留出空间。

事实上,那些在“小巨人”名单中消失的企业也并非全部因不达标而淘汰,有的是更上一层楼。《报告》也显示,前三批培育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中已有114家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占单项冠军企业比重达到13%。

“现在社会上对于《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关注点更多都是选拔而非培优,但最重要的是培优的过程。现在已经选出了一些优秀企业,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来让他们做出新的增量。”孙文凯说,需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场投资、数字化转型。同时加快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建立高效的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平台,让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强链、补链、稳链上发挥积极作用。

尹晓萌建议,后续的培优工作还需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边界,推动前端激励补贴向后端权益保护过渡,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引导企业家增强精益创业和勇于创新的自信,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敢闯敢投”。

“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意义重大,各地方应避免短视化、防止功利性,把功夫下足下深在培育上,而不是刻意比较数量上的此消彼长。而且要注意不搞大水漫灌、不做揠苗助长,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设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目标和发展规划。支持中小企业练就独门绝技、打造拳头产品,在相对‘狭窄’的产业领域牢牢锁定高端市场。”尹晓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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