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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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杭州两级法院组织了宪法宣誓,联合普法,模拟庭审,送法进校园、进街道等活动。同时,杭州两级法院还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宣传,打造“云端+实体”的宣传网络,使宪法宣传覆盖更广、样式更活。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注重以案说法、以例解惑,常态化组织宪法法律进校园、企业、社区等,开展庭审旁听,不断扩大传播受众,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行”的宣传效果。

“什么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请抢答……”12月4日,一场宪法知识竞赛正在河南省兰考县裕禄小学举行。

为做好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宣讲,兰考县相关单位还开启了视频直播,打破场地限制,让更多群众了解宪法知识。兰考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人陈艳华说,现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在线上开直播,通过这种互联网的形式,能影响更多的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为便于群众理解,陈艳华根据宣讲对象不同,选取不同的条款,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或者相关话题为群众普法。河南省兰考县许贡庄社区居民肖艳敏说,“感觉就跟自己身边人发生的事一样。不像课堂上讲的法律比较死板,咱院里的老人都可容易接受,也比较好理解。”

在陕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对前来参观学习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宣讲宪法知识,宣传法治文化。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民警卢仲卿说,在派出所工作中,民警始终将宪法意识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民警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西安市碑林区的繁华商业街区、公共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点,当地派出所民警与志愿者们向市民分发普法宣传材料,普及宪法常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直接回应群众关切。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文北二社区工作人员陈青说,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解答,更加理解了宪法精神,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些原则指导社区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如何寻求法律的保护。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肩负着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记者:张彩霞、杨静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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