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词叫“请假耻辱”,突然在网络上火了起来。所谓“请假耻辱”,就是一想到要请假就焦虑、愧疚,导致不敢请假。不敢请假的原因也有很多,纠结怎么跟领导说,害怕领导不批准或询问请假去做什么,要麻烦其他同事处理工作而感到不安等等。
有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就这个话题发起了投票,截至3月22日下午2点,有近3万人投票。其中1.2万人选择了“有,一请假就焦虑”,有7000多人选择了“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另有近7000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可见有“请假耻辱”的打工人,还是大多数。
其实,所谓“请假耻辱”,倒更像是一种权利短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请假,企业单位对请假事由也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打工人对请假后果难以预测,由此产生了焦虑情绪。
就像这两天发生的一件事,在武汉一位36岁女子请假保胎被拒后遭辞退;而在去年,重庆也有一女子请假做助孕手术而被开除。这些事例在前,人们又怎么会没有“请假耻辱”呢?请假确实有可能受到区别对待,就是有可能在职场上付出代价。
不论保胎、助孕手术这类相对个人化的请假事由,即便是白纸黑字写在法规条文上的假期,一些企业和单位的落实也不到位。比如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北京、安徽、浙江、湖北、江苏、山东等在内多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有“月经假”。但从网上的反馈看,似乎真的休了月经假的劳动者并不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制度配套的不完善。关于请假事由的认定较为模糊,或是标准制定得过于严苛,都可能导致人们怯于请假、羞于请假。比如保胎、助孕手术,或是其他各种个人化的情况,这究竟符不符合病假标准,往往缺乏统一规定。
而有的企业单位自然也乐于操弄这种模糊,或是不断抬高请假门槛,索要各类证明材料。一来二去之下,劳动者自然也疲惫不堪,索性放弃请假。
从另外一个层面说,不少企业、单位的内部文化对请假的评价确实就不够友好:表扬加班加点的多,认可正常作息的少。请假,往往被视为职场上纯粹的“负资产”,在打工人递交申请的时候就已经饱受挑剔。
企业当然不会希望员工隔三岔五不在岗,这可能会给工作带来影响。但是在日益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当下,一个更加科学、合理、柔性的请假制度也是必需的。而反过来,建立一个合理的请假制度对于企业单位乃至社会整体来说也有正向意义。
就像那位以保胎为由请假的女员工,企业当然可以百般刁难、不予准假,但一个时时担心流产风险的高龄产妇,又怎么可能安安心心地工作?企业制定的所谓刚性规矩,倒有可能被现实反噬,难以保证的工作质量就是代价,更不用说由之而起的劳资冲突。
所以,要打消人们的“请假耻辱”,绝不能只靠打工人自己的心理调适,关键还是法律保障的完善和企业文化的转变,让人们打心底觉得这根本不是什么“耻辱”,而是再正常不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