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萍乡一批车主被曝光

来源:萍乡发布

喝酒可以

但喝酒了还开车

绝对不可以!!!

近日

萍乡交警

对部分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4年11月7日20时25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葛溪村路段100米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7***0小型汽车的文某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2024年11月7日20时11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葛溪村路段100米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8***1小型汽车的胡某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2024年11月8日1时6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0***6小型汽车的谢某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四

2024年11月7日23时35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西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8***8小型汽车的潘某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五

2024年11月8日1时37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E***1小型汽车的贺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六

2024年11月8日1时55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0***D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张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七

2024年11月8日2时17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CM***0小型汽车的张某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八

2024年11月8日1时28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V***0小型汽车的曾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九

2024年11月8日2时36分许,芦溪大队城区中队在芦溪镇人民东路处执勤,民警对驾驶赣JD***7小型汽车的胡某进行例行检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萍乡交警、芦溪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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