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有男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应该如何起诉离婚?

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网友咨询:

我找到了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我跟他要20万(这个钱他有),但是不给我。不给我就不想那么痛快的成全他。

1.财产分割和赔偿的数额是法院调解成的还是判决出来的?

2.在法庭上我不能说这样的话“给我20万我就离,不给就不离”如果这么说了法院第一 次能否叛离?

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冉缤律师解答:

1、如果是法院审理婚姻案件,一般都会调解的,如果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法院就会一发判决,当然法院在依法判决时会照顾女方、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一方为了家庭的付出、照顾老人小孩、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等诸多因素考虑分割财产的具体情况;

2、可以这么说,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他给你20万你们都就同意离婚,就可以了,法院不会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权的;如果他不给20万的,你就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是会判决不准离婚的,主要是为了给你们双方6个月的考虑时间,如果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因为6个月的考虑时间已经足够让你们考虑清楚了。

冉缤律师解析: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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