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近日,科技金融方面有了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推动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稳妥有序推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业加大科创信贷供给,进一步扩大了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
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
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提升直接融资占比,实现“长钱长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包含杭州在内的18个城市,使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运用更多资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企业,进一步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试点区域范围内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在政策推动下,国有大型银行加快推进AIC股权投资项目。12月11日,在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及其辖属杭州分行的共同推动下,农银浙江千帆企航股权投资基金首单项目成功落地。这是自AIC股权投资扩大试点以来,浙江省和农业银行系统内首只实现备案投放的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农业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基金投放为契机,充分发挥农银集团综合优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科技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蔚表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投资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截至2023年底,5家AIC总资产超5800亿元,净资产超1650亿元,已成为股权投资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AIC有望成为私募股权市场的资金活水。陈蔚介绍了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协同商业银行构建好服务科技金融生态圈。二是建设成综合性、多层次、特色鲜明的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机构。三是投资新质生产力,支持试点城市的重点项目、科技创新、“卡脖子”工程,致力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健康成长。
专家表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内部投贷联动业务,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内部投贷联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服务更多科技型企业,长期看将有效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获得多元化的收入,减缓净息差收窄的压力,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将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资金资本雄厚、客户资源丰富、产品体系完善等优势,促进资金加速向新质生产力流动,优化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下一步,应开拓思路,探索和支持经营管理规范、创新活力较强的股份制银行及其他中小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来开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六家大型银行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将科技金融列入相关战略发展安排,扩大业务支持范围,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交通银行构建服务科创企业“八专”机制,推出“交银科创”品牌等,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的全生命周期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国银行聚焦科技型企业核心客群特征,围绕科技型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聚焦科技型企业全方位金融需求,打造专业型机构(科技金融事业部)+特色化机构(特色支行/网点)+示范性机构(旗舰店)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同时,构建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进一步丰富“看未来”审查分析方法,着力服务技术实力强、成长潜力大的“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
中小银行也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例如,浙江农商银行系统辖内义乌农商银行创新推出“科创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据介绍,“科创贷”为信用贷款产品,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5年。“我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形成银行贷款+政府担保+企业质押+财政补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截至8月末,全行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411户、金额31.9亿元。”浙江农商银行系统辖内诸暨农商银行董事长潘金波说。
针对科创企业融资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还有一些农商行与税务部门开展合作,助力企业“以信用换贷款”。“凭借良好纳税信用,我们公司以低利率申请到了4800万元的融资贷款。”泰兴市健峰生物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房慧表示。
“未来应进一步优化间接融资机制,积极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机制不健全等导致的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表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强化自身产品创新,结合新经济企业发展特点,根据科创企业发展阶段,在授信、期限、额度、模式上进行分层差异化设计,不断创新丰富支持新经济企业的信贷产品体系。
畅通直接融资渠道
打造现代科技金融支持体系需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共同发力,以满足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专家表示,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高风险性、高投入需求以及长周期的特点。面对当前科技创新的需求,尤其是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存在不足和挑战,金融助力科技创新还需要发挥直接融资的作用。要健全差异化发展且各具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科创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合理匹配包括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的多元化股权融资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资本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科创板八条”提出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10月份,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正式发布相关规则,规则高度契合科创板企业研发驱动、技术密集的特征,对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指标明确可量化,企业可直接评估论证自身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改革进一步推动优质科技型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据统计,“科创板八条”发布后,科创板新上市8家公司,合计IPO募集资金68亿元,包括3家半导体企业及光伏、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软件行业企业各1家。国内隐身材料领域单项冠军佳驰科技、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国产化龙头企业先锋精密等具备核心技术、致力于打破国际垄断的专精特新企业纷纷登陆科创板。
“未来需要更加科学地界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门槛。完善一级市场股权交易机制,大力发展并购市场,为创投基金打开多元化退出渠道。优化对科创债纳入带息负债考核管制,推动债券市场标准统一,在科创板等试点科创类债券创新品种,进一步放松科创类REITs等产品发行条件,做大科创债市场规模。拓宽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持续壮大耐心资本。”田轩说。 (经济日报记者 彭 江)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