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题:遵纪守法是“星光大道”的第一块基石
新华社记者杨思琪、冯源
日前,税务部门查处了演员邓伦偷逃税案件。邓伦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近年来,随着税收法治日益完善,税收监管日益加强,范冰冰、郑爽、雪梨、林珊珊、薇娅、平荣等一系列演员、主播因偷逃税被依法处理,“星途黯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取得何种成就,首先是国家的一名公民。作为国家的公民,就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而纳税就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不遵从法律,人生就会走上偏路邪路,而演艺界人士的“星光大道”也不会有例外。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注意到,演艺界人士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权利始终受到法律的保护。若只享受权利,而怠于履行义务,甚至逃避义务,这样的行为不但违法,而且失德。
要演戏,先做人,作为公众人物,演艺界人士的一言一行都具有社会影响力。许多老一辈艺术家德艺双馨,为人师表,后来人也应继承他们的优良传统,无论有多大名气,有多少粉丝,都应该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努力成为社会公德的榜样和表率。
有学者指出,“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也有学者认为,“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演艺界人士从事的是文化艺术行业,从事的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创作,崇德、遵纪、守法,在这一领域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每每看到,一旦他们涉及偷逃税,就会出现影视作品下架,代言品牌解约等“多米诺骨牌效应”。古人云,“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就是这个道理。
当前,国家正在加大税收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运用技术手段,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曝光也绝不是“一阵风”,那些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将无处遁形。作为公众人物,演艺界人士应当牢记,要带头遵纪守法,这是“星光大道”的第一块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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