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系统简介、功能优化简述篇)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涵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涵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证书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等业务系统。

其中“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分为企业版和税局版,可对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还可以对退税、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勾选确认,实现了与现有扫描认证数据的自动互联互通。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对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操作、管理有全面了解,更快地掌握本系统,特编写本手册。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优化完善已有业务功能,竭力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体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如何使用,这份操作指引请收藏。

系统简介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是所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愿使用,将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用途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的系统。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在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形成功能更加完善、界面更加友好的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和税务局版。

企业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和企业档案信息等。

税务局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档案信息、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配置管理和审核管理等。

纳税人若无可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是其他问题,无法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由具有相关权限的税务人员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局版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功能优化简述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注销勾选、发票下载、风险管控(含风险纳税人、黑名单企业、违法违章信息、走逃失联企业、异常扣税)。

(一)所有发票均需确认抵扣用途后再进行勾选。抵扣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种用途相互独立、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勾选为用于申报抵扣,可根据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抵扣用途再进行勾选,并自行勾选在合适的税款所属期。

具体地:

1.在“发票(批量)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

2.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要特别注意发票一旦进行“不抵扣勾选”,在以后期间就不能再进行抵扣勾选,需谨慎操作;

3.在“发票退税(批量)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

4.在“发票(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代办退税的发票。

(二)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整体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进行申报。

(三)注销勾选。当纳税人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例如当前月份为10月,当期税款所属期为9月),允许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的确认(例如当前月份为10月,下一税款所属期为10月),实现下一税款所属期的注销申报功能。

(四)异常发票清单处理。统计功能中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或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请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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