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是中国流行多年且一直有争议的老话题,负债到底是要“父债子还”,还是“人死债消”?子女有义务还债吗?有法律依据吗?
在法律上,无论是“父债子还”、“夫债妻偿”、“子债父偿”都是有前提的,即“继承遗产才继承债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欠债是不可封子女的财产的。债权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对于父母要交的税款和债务,也要进行清偿。但并不是说无限制的清偿。分以下几种情形:
(1)以遗产实际价值为偿还欠款的上限,如父亲欠款50万元,而其遗产实际价值为50万元,则以该遗产偿还欠款后,则其子女就无遗产可以继承;
(2)遗产实际价值为50万元,则偿还欠款30万元后剩余20万元,则该20万元作为遗产由其子女按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3)遗产实际价值50万元,由于遗产不足以清偿欠款,对于不能偿还的欠款,其子女不用偿还。
但是从情感角度来讲,如果子女愿意替父母偿还,法律也不干涉。
但是,凡属于家庭共同欠下的债务和税款,即使是死者生前出面、以死者名义欠下的家庭共同债务或税款,也应当由家庭全体成员承担,不适用限定继承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
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
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总而言之, 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那么对于父母的债务,就要进行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清偿;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在法律上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子女出于情感角度,可以去替父母偿还债务。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继承人的非法所得或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另外,一些专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也不能被继承,比如公费医疗、分配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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