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一九九五年八月,中缅边境。
阵阵山风呼呼的刮,满山黄叶乱飞,带来阵阵凉意。秋天了,即便是在四季并不明显的热带丛林里也能闻到秋的气息,最显眼的特征就是满山的野果都熟了,对于山民来说,这是最好的季节,随便往林子里一钻都能吃得肚皮滚圆。山林里的猎物也很多,经验老到的猎手布上几个陷阱,或者拎上一杆枪上山转悠一通,往往就大获丰收。而这个时节也正是偷猎的黄金季节,山林里枪声和野兽的尖叫声终日不绝,山下收购毛皮、兽骨甚至整只猎物作标本的商人的摊子生意兴隆,护林员对此也无可奈何。
这是属于山民的丰收季节。
萧剑扬和伏兵拖着疲惫的脚步,沿着山间小路朝会合地点走去。他们已经走了一百多公里的山路,累得快抽筋了,但还有一段路要走,身后阵阵军犬狂吠的声音在警告他们,他们还没有脱离险境。直升机是不会越过边境哪怕一米来接应他们的,所以这近一百五十公里的山路全靠两条腿。
如果按照标准的丛林行军队形,他们应该拉开至少五十米的距离,相互掩护着通过这种地形复杂的鬼地方。但是这次他们违反了丛林行军的纪律,彼此之间的距离拉得很近,就差没有肩并肩了。两个人的心情都不怎么好,因为就在昨天,他们刚刚深入缅甸,用狙击步枪击毙了一名给贩毒集团牵线的中间人。狙击地点正是那个中间人的村子,那个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而且有着两个女儿和好几个外孙的中间人跨上摩托出村的时候,伏兵扣动了板机,中间人中弹倒下,他的女儿和孙子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扑了上来,抱着他那血淋淋的尸体哭得嗓子都哑了。虽然萧剑扬和伏兵都是冷酷的职业军人,但是看到这一幕,心里仍然不好受,而且这一幕已经在他们眼前重演了很多次了。倒在他们枪口下的人里,绝大多数都跟他们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上头只是将一份情报和几张照片递到他们面前,他们就乘坐直升机进入金三角,按照情报找到照片上的那个人,然后扣动板机,再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撤离金三角回国,每一次行动都是极其单调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杀戮,这令他们感到疲惫和厌倦。
一次次深入敌境执行任务,陷死还生,很累。
那种见过了、经历了太多的黑暗,内心郁积了太多的恐惧、迷茫、愤怒、无奈却无法对人言的无助,那种根本就无人理解的孤独,更累。
他们毕竟只是有血有肉的士兵,并不是超人,他们真的背负不起这么多东西啊……
“47。”伏兵低低的叫了一声。
萧剑扬头也不回:“嗯?”
伏兵问:“有意义吗?”
萧剑扬脚步略一停顿,继续往前走,仿佛根本就没听到似的。
伏兵脸上全是迷茫和苦闷:“我们受了这么多伤,流了这么多血,有意义吗?我们炸掉一个制毒工厂,马上就会冒出两个、三个,我们歼灭一支贩毒武装,也许就在下个月,又会冒出两三支!我们拼着伤亡惨重灭掉一支试图在边境捣乱的影子部队,用不了多久,又会有好几支出现在缅甸、老挝,继续给我们捣乱!我们拼得这么狠,牺牲得这么惨烈,有意义吗?”
萧剑扬还是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有意义。”
是的……有意义!虽然他们在边境上浴血奋战,东挡西杀,那些制毒贩毒的武装人员,那些试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境外反华势力仍然跟韭菜似的杀了一茬又来一茬,怎么打都打不完,但是直到现在,战场仍然是在境外,他们身后那片誓死要守卫的家园仍然和平稳定,而没有陷入**之中,这就证明,他们的牺牲是有意义的。
“他们人很多,多到我们这一代的军人都杀不完,而且有挥霍不完的资金、军火,但是,他们的命只有一条,被我们杀得多了,他们就会害怕。我们拼死作战可能只是让他们感到一丝恐惧,也许接过我们的枪继续打下去的那一拨战士就会让他们胆寒,下下一拨或许就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只要我们继续战斗,这藩篱他们永远也无法越雷池半步,这就是意义。”
伏兵默默的听着,长时间地沉默。最后他抬起头,望着西斜的太阳,神情落寞,喃喃说:“我们入伍快十年了吧?”
萧剑扬说:“我都快记不清入伍到底有多少年了……长啊。”
伏兵说:“再过两年我们服役期限就到了,你退不退?”
萧剑扬愣了一下,久久没有回答。
伏兵等了好久,没有听到他回答,继续问:“我们都围着地球打了一圈了吧?你还喜欢军队吗?你还喜欢这种生活吗?”
萧剑扬再一次愣住了。打从参军以来,将近十年的时间,每次有人问起这个问题他都会斩钉截铁的作出肯定的回答,但是这次,他犹豫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不肯定了,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犹豫,他明明那么喜欢这身军装和手中的枪,那么依恋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们,怎么现在连这都不确定了?
伏兵仍然没有等到他的答案,他也不在意。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他早已习惯了这位战友的沉默寡言,就像萧剑扬早就习惯了他时不时抛出的一些古怪的想法一样。他没有再追问,在绚丽的霞光和习习晚风中,他低声哼起了一首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歌:
“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
请原谅我冷峻的脸庞……”
萧剑扬喃喃重复:“请原谅我冷峻的脸庞……”
带着丝丝感伤的歌声像一块落入湖心的石头,在他心中激起圈圈涟漪,往事历历浮上来。
歌里的神情冷峻的哨兵,国防绿和冰冷的钢枪
还有一个如云影掠过的女孩,她的名字叫陈静或苏红
你知道的,她们都已经渐行渐远,消失在时光的彼岸
这样的结局与开口或沉默无关
就像他们曾经饱含热泪的青春
和那段不被允许表达的爱,注定
注定都要如花般,颓败
萧剑扬是个很奇怪的孩子,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有这种兆头了。
他不会哭。
是的,他不会哭,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是用响亮的啼哭宣告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他不是,他紧闭着嘴巴,任凭护士怎么搔脚底,都没有反应,要不是他会呼吸,小胳膊小腿也在动,护士真的会把他当成个死胎了。护士长找来一根针在他脚掌心扎了一下,扎出血来了,却惊讶的看到这个小不点居然死死咬着牙床,说不哭就是不哭。护士长连连摇头,说:“为孩子,太犟了,只怕将来会过得很苦……”
然而他的老爸可不是这样想的,那个永远军装笔挺的年轻军人将宝贝儿子高高举起,大笑:“好小子,像我!将来肯定是个当侦察兵的好苗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刚生完孩子的妻子苍白的脸上的忧虑和迷茫。
在这里必须先介绍一下,萧剑扬的老爸叫萧凯华,湖南湘西人,十八岁当兵,经过多年的摔爬滚打,凭借一股永不服输的劲头和过硬的军事技术,成了侦察连连长,管着一百多号侦察兵呢,威风。而他的老妈叫许娟,来自上海,在考大学的时候赶上了全国取消高考,随着下乡的队伍来到云南农村接受“再教育”,成了千万知青大军中的一员。巧得很,她插队的地方离部队的驻地并不远,一来二去就跟萧凯华认识了,然后就有了萧剑扬。事实上,在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很多女知青仅仅是为了多吃一个小小的馒头,嫁给了大她们三四十岁的村干部,而军人的待遇是比较高的,能嫁给军人成为军嫂,不失为她们摆脱饥饿,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的一条路子,跟她一起插队的好几个同学都嫁给了侦察兵,成了军嫂。
侦察兵的训练始终抓得很紧,哪怕全国军队都掀起了支工、支农的热潮,他们仍然在训练,这些军嫂们无法随军,被安置在大院里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萧剑扬就是在大院里长大的,仅仅四岁就成了军属大院里的小霸王,不管是吵架还是打架,都绝不输给别人,所以他那张小脸一年到头都是花花绿绿的,有些是磕的碰的,但大多数都是被人揍的,额头上的包更是很少有消散的时候,都快成了他的独门标志了,小伙伴们经常拍着小手叫:“牛魔王来喽!牛魔王来喽!”他也不在乎,牛魔王就牛魔王吧,额头起大包了就回去找妈妈搽点药水,过几天就好了,多大点事啊,大惊小怪!
大概是因为老爸是军人的缘故,萧剑扬从小就幻想着自己是一名英勇无畏的解放军叔叔,专门跟坏人坏事作斗争————当然,哪些人是坏人,哪些事情是坏事他说了算,评判的标准就是是否看得顺眼。在他六岁那年他便在街上遇上了一件看得很不顺眼的事情:几个坏小孩围住一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女孩,往小女孩脖子里放蚯蚓,吓得小女孩放声大哭。身为一名充满正义感的未来解放军,对于这种事情萧剑扬表示绝对不能忍,大吼一声:“牛魔王来了!”挥舞拳头张牙舞爪的猛冲上去,逮着就踹,踹不过就咬,虽然被人打得鼻血长流,但最终还是成功地将那帮坏蛋赶跑,将那个可怜的小女孩从坏人的魔爪下救了出来。
小女孩怯生生的看着他,带着哭腔说:“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萧剑扬满不在乎的抹着鼻血,说:“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以后还有人欺负你,你就来找我,我帮你出气!”
小女孩说:“妈妈说小孩子打架是不对的……”
萧剑扬说:“你妈妈说得不对,我爸爸说打架没什么对不对的,打赢了就对,没打赢就错,你跟我学着点!”
小女孩吃惊的瞪大眼睛,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亮晶晶的真漂亮:“你爸爸就这样教你的啊?”
萧剑扬说:“对呀,他就是这样教我的……以后你跟着我混,我罩着你!”
于是,打那起,那个小女孩就跟着他混了,他走到哪,小女孩就跟到哪。看到别的小孩抢她的零食或者捉弄她,萧剑扬二话不说,一声怒吼便猛扑上去大打出手,一来二去,很快整个军属大院的孩子都知道这个小女孩是牛魔王的小跟班了,打那以后,就很少再有人敢动她。混久了,萧剑扬才知道,这个小女孩爸妈都是上海人,同样是到云南乡下来插队的。跟他不一样,他好歹还有个当连长的老爸,她没有,她爸爸只是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士兵,所以她经常被军属大院里的孩子欺负,要不是碰到他,她还不知道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子呢。
再后来,两个人都上了托儿所。小女孩的成绩非常好,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也正因为这样,她成了全班男生捉弄的重点对象,萧剑扬责无旁贷,投入到维护小公主的战斗中去,那张脸更没有完好的时候了。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打架?”在一次打完架之后,小女孩帮他擦着鼻血,问。
萧剑扬说:“他们欺负你,我就揍他们,就那么简单。”
小女孩说:“其实我可以跟他们讲道理的……”
萧剑扬撇嘴:“讲道理有用的话人还要拳头干嘛?”
小女孩望定他,问:“你会一直这样保护我,不让任何人欺负我吗?”
萧剑扬用力点头:“会的,一定会!”
小女孩问:“永远?”
萧剑扬说:“永远!”
小女孩勾起食指:“拉勾,不许说话不算数。”
萧剑扬爽快的跟她拉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总是为这个小自己两岁的小女孩打架,大概是喜欢她那崇拜的目光吧,管他呢,遇到有人欺负她,揍就是了。
再后来,两家人都熟了,小女孩的父亲也成了侦察兵,正好是萧剑扬老爸的部下,大家逢年过节坐到一块吃一顿饭,喝几杯酒什么的,大有亲上加亲的势头。每到这个时候,他妈妈总会一改以往的郁郁寡欢,变得很快乐,跟小女孩的妈妈滔滔不绝地谈论着城市的事情,也是通过她们的谈话,萧剑扬才知道原来中国有一座最大的城市叫上海,那里有四通八达的公路,有一排排的高楼大厦,还有随处可见的商店,里面的无数商品,除此之外还有公园、游乐场、酒店……这些都超出了他的想象,让他向往不已。
他并不知道,那座叫“上海”的城市,即将撕裂他的一切。
生活无疑是艰苦的,各种物资都很缺乏,连剪匹布都要凭证,真是操蛋。不过这些对于萧剑扬来说没什么意义,他还太小,不懂这些,在他看来,只要能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屁股后面还有一个戴着蝴蝶花的小跟班,就足够了。他以为时光会永远这样走下去,他那简单的快乐可以一直到永久,然而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就在他没心没肺的上学、打架的时候,世界已经变了,时代的潮流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十亿人口全部被抛到了风口浪尖,没有人能够幸免!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雷霆终于落下,震惊世界的中越战争爆发了,面对越南的疯狂挑衅,忍无可忍的解放军集结起了二十多个师共计三十万大军,在云南、广西连绵千里的战线同时对越南发动了排山倒海的攻击,炮火染红了南疆的天空。他父亲所在的那个连早在战争爆发之前就上了前线,从此杳无音信,那段时间整个军属大院都弥漫着惊恐和忧虑的气氛,妈妈每天晚上到深夜都睡不着,抱着他默默的流泪,这让他既恐惧又迷茫,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会哭,他只希望爸爸早点回来,爸爸回来了,妈妈就不会再流泪了。
两个月之后,他的爸爸终于回来了,身上带着硝烟味,腰杆依旧挺得跟标枪一样,只是萧剑扬扑向他的时候才发现,爸爸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给他一个完整的拥抱————一发高大口径重机枪子弹击中他的左臂,将他的左臂打碎了。相比之下,小女孩的爸爸算是幸运的,虽然也中过一枪,但是四肢健全。
然后,一切都开始破碎了。首先,小女孩离开了他,由于她爸爸在战场上立了功,她一家人被特批成为第一批回城的知青,在两个家庭最后一次合影留念之后,她和家人一起上了驶向南方的火车。上火车的时候,小女孩哭得非常厉害,拉住他的手舍不得松开,萧剑扬轻松的笑笑,说:“哭什么呀,不就是回上海嘛,有空我到上海找你不就得了?”
小女孩眼泪汪汪:“一定要来找我!”
萧剑扬说:“一定!”
最后,轰鸣的列车带走了他的小跟班,当列车消失在站台的时候,他的心空落落的,仿佛弄丢了什么最珍贵的宝贝,好长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
打击接踵而来。边境自卫反击战结束之后,解放军开始裁军,不是裁掉几个营,而是整师整军的裁掉。由于失去了一条手臂,萧凯华也成了那百万中的一员,带着妻子和儿子黯然离开军营,乘坐火车返回湖南老家。这还是萧剑扬自出生之后第一次回老家,第一感觉就是偏僻,穷困,走上十几公里都看不见人烟。好吧,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无所谓,反而有更多好玩的了。但是妈妈似乎很不喜欢这里,经常偷偷的哭,哭完了,就跟丈夫吵架。每到这个时候,萧剑扬就会无助的躲在房间里,“离婚”、“让我回去”这类对他而言还太过陌生,却让他异常恐惧的字眼一个劲的往耳朵里钻,即便他捂住耳朵也无济于事。是的,他的妈妈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争吵往往都是在男人的沉默和女人的哭泣中结束,然后再在某个时间段毫无预兆地爆发,越来越频繁。有时候,妈妈会抱着他,亲着他,说:“小剑,跟妈妈走,妈妈带你去找小静玩好不好?”
小静就是那个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
萧剑扬怦然心动,不加思索就要点头,但是看到父亲喝醉了,趴在桌上呼呼大睡那孤独的身影,他猛然摇头,叫:“不要,我要照顾爸爸!”
妈妈怔怔的看着他,泪如雨下。
这样耗了几个月,终于大家都倦了,在一个清晨,萧凯华把他交给邻居照顾,然后和妻子一起去了县城。萧剑扬还是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看到爸爸帮妈妈背了很多东西,妈妈哭得厉害,看着他一步一回头。母亲的眼泪让他充满有了不祥的预感,他出奇的没有再调皮捣蛋,呆在邻居家里发呆,直到傍晚,邻居告诉他说你爸爸回来了,他才回去。
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生气。他蹑手蹑脚走进房里,只看见父亲满身酒气,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妈妈……不见了,除了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什么都没有留下来。回想起爸妈早上离开的时候那一袋袋的行礼,还有妈妈一步一回头的眼神,他顿时明白了一切,用小小的手臂抱住爸爸,眼泪喷涌而出,小嘴一扁,哇一声哭了。
十岁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哭,哭得声嘶力竭,哭得撕心裂肺,似乎要将积攒了十年的眼泪一次性流光。
他没有妈妈了!
萧凯华还在呼呼大睡,对儿子悲恸的号哭充耳不闻,只是在他的眼角,一丝细细的水光悄然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