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配偶移民临时和永久签证的区别

大家都知道,配偶签证是分2个阶段(2 Stages)的,临时居民的签证类别为309(境外)和820(境内),永久居民的签证类别为100(境外)和801(境内)。显然,申请人的目的是永久签证(100/801),可是绝大多数人却都需要经历临时阶段的考验(309/820)。它们之前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有没有办法跳过临时阶段直接拿到绿卡?让我们用问答的形式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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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签证和绿卡有什么区别?

既然是临时签证,那就不是PR。也就是说,没有PR的权利,比如不可以担保父母移民,不能按照本地生缴纳更为低廉的学费等。

在永久签证拿到之前,如果关系破裂,担保人可以随时撤销对申请人的担保,这就意味着申请人很可能无法拿到绿卡。

另外,如果递交的是境内的配偶移民,且申请人有工作权利,在递交了申请以后就可以获得Medicare。

临时签证要拿多久才能换永久居民?

事实上临时签证和永久签证的申请永远是同时递交的,比如在递交境外配偶移民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申请的是309/100签证,而境内的则为820/801签证。

只不过永久签证暂时不会批准,要等递交之后满2年才可以批准。也就是说,从递交临时签证的日期起2年就可以向移民局提交补充材料的申请要求批准永久签证了。

所以说,其实临时签证(309和820)审理时间其实不会影响到永久签证的批准时间,因为当递交上临时签证的时候,2年的倒计时已经开始了,并不是要等临时签证批准了才开始算。

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民?

信为帮助过很多客户一步到位直接拿到永久签证,但是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最常见的条件是Long-term Relationship,即长期关系。

长期关系的定义是,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申请人和担保人的配偶或同居关系持续了3年以上;在有孩子的情况下,配偶或同居关系持续了2年以上,就可以不用经历2年的临时阶段,直接拿到绿卡。

另外,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无论是申请人还是申请人的子女),也可以直接拿到绿卡;如果在拿到绿卡之前配偶死亡,只要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在最后阶段关系没有破裂,并且在澳洲扎根并建立了足够的联系,也可以获得永居签证。

两个阶段的审理时间分别为多久呢?

目前来说,境内配偶移民审理时间大约为1 – 1.5年,而永居签证的审理时间大约为6-9个月。

比如说,A于2014年3月1日递交了境内配偶签证(820)申请, 按照平均审理时间,A的820签证可能会在2015年9月左右批准,到2016年的3月1日,A就可以向移民局提交永居部分(801)的材料了,移民局可能会在2016年9-12月附近批准A的801签证。

这个时间只是根据现在境内配偶移民审理时间的一个估测,有些申请批准的时间要更快。

信为移民代理可以帮助申请人提供移民局授权的催签服务,审理时间可以从标准的15-18个月降低至1-3个月。

(以上内容由澳洲信为留学移民为您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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