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护犊子”现象当戒!

最近注意到几个引起舆论界热议的社会事件。

这些事件的共同点,一是触动了公众情感痛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相关执法部门均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面对相关部门的发声,舆论的质疑几乎呈一边倒的不信任状态。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笔者并非先入为主地认为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就一定是不公正的,但纵观相关事件的全部过程,感觉许多人对相关地方有关部门的质疑,也并非毫无道理。

因为有的调查结论不但言辞闪烁,自相矛盾,违反基本生活逻辑甚至生活常识,甚至连起码的程序正义也没有做到。在这种情况下,人家认为你是在“护犊子”,起码有可理解之处是吧?

执法“护犊子”现象,首先源于对法律缺乏敬畏。依法行政,是对行政部门的基本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假如丢掉这一点,岂能不有意无意地把屁股坐歪?

执法“护犊子”现象,还在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作怪。维护地方良好形象的出发点当无可厚非,但岂不知公正执法,才是优化地方形象的最佳途径!一个地方出点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奇怪也不可怕,有问题依法查处和解决,由此举一反三,可能起到把坏事变成好事的效果,但不正视甚至掩盖问题才让人恐怖,才会使问题大面积发酵。如果强词夺理,遮遮掩掩甚至黑白颠倒,那么只能使自己越来越被动——一个谎,即使用一百个谎来圆,也往往顾此失彼;想通过笨拙的操作去洗脸和露脸,很可能把屁股露出来的。

执法“护犊子”行为,事实上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这个道理就像秃头上的虱子明摆在那里,无需为此饶舌的。

不能把依法行政和危机公关之间划等号,更不能用小动作假动作去应对社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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