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现时强积金计划内以ESG(环境、社会和管治)为主题的基金,香港积金局24日向受托人发出最新通函,要求受托人就以ESG为主题的相关基金加强3项披露。积金局执行董事(成员及监理)陈筱鑫指,有关新通函25日生效,将直接影响5只以ESG、绿色或可持续命名的强积金基金。预料新措施能进一步提升相关ESG基金的透明度,同时增加计划成员对基金的理解,协助他们作出投资决定。
描述风险限制 定期评估成效
最新通函要求受托人必须在强积金计划说明书披露基金的ESG重点及投资策略,涵盖5个范畴,包括描述ESG投资重点或主题;描述基金的投资策略、以及投资过程中如何持续实施该投资策略;投资于符合ESG重点的预期资产配置比例;与ESG重点相关风险或限制;以及相关参考基准。
其次,就披露衡量和监察ESG基金的方法和机制方面,受托人须告知计划成员透过什么机制或方法,量度及监察ESG基金是否达到有关的ESG目的,并需要就此作出4项描述,包括有什么监察措施去监察相关基金是否达至ESG投资重点;采用什么方法量度有关重点是否可以达到;如何审查基金旗下的资产ESG相关属性进行的尽职调查分号以及相关ESG数据的资料来源及处理,或于没有相关资料情况下,所做出的任何假设或估算。
第三,就定期评估及报告结果方面,受托人必须每年就ESG基金如何达至ESG重点进行定期评估,并且于管治报告中向计划成员披露评估结果。受托人也需进行教育及宣传,确保计划成员明白相关基金如何纳入ESG因素以达到其ESG重点,并衡量是否切合计划成员退休投资需要。
关于定期就ESG基金进行评估,以及于强积金计划管治报告公布有关结果的要求,适用于截至去年11月30日及之后的财政年度。
市场现存5只ESG基金作选择
积金局行政总监郑恩赐表示,截至今年1月底,积金局已核准42只以可持续投资相关为主题的ITCIS予强积金基金投资,另同期共有5只以ESG、绿色或可持续命名的强积金基金予计划成员选择。强积金对可持续投资的相关投资,10年间已增长近50倍至366亿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24日出席积金局研讨会致辞时表示,强积金去年平均净回报率达8.6%,去年底总资产净值接近1.3万亿元,反映强积金制度的韧性和适应性。他提到,香港是亚洲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本港资本市场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树立黄金标准,提供丰富投资机会。截至去年12月,证监会已批出逾220个ESG基金,管理资产总额约1.2万亿元,足以反映香港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