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写这个系列的“触发点”是有一位医药界业内人士在同本人交流鸿茅药酒事件的问题时,讲了一句令本人印象深刻的话:
其实,这次事件是“蒙式营销模式”的历史转折点。
因此,自已开始找有关人士请教,终于有一位业内人士提供了一份2008年,即10年前的“权威材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蒙式营销模式”
“蒙式营销模式”
下面这份则是来自鸿茅药酒的2008年年终代理商大会鲍董事长发言:
鲍董事长2008年发言
鲍董事长2008年发言
据说:从2007年开始,鸿茅药酒的鲍董事长就带领鸿茅药酒开始走一条完全不同于蒙派的路。
不过,这个说法,还是值得考证的。
举几个这次鸿茅药酒事件的几个例子:
一是同主流媒体关系
人家伊利抓人,不仅不放,而且主流媒体就立即发声:挺伊利抓人正确。
然而,号称央视广告投放TOP 10的老大(投了150亿元这么豪气)的鸿茅药酒,不仅得不到主流媒体的支援声音,而是招来一致的追问声音。
当然,央视的“国家品牌计划”把鸿茅药酒从列表中“下架”,证明鸿茅药酒与央视关系也是“缺文化”。
二是做公益的报道
6月10日,网上见到这几张报道图片:
这个活动报道象是天上举办
当时,我看后就笑,并评论到:
鸿茅药酒这么写新闻报道,笑死人了!
鸿茅药酒这样做公益报道
鸿茅药酒这样做公益报道
鸿茅药酒这样做公益报道
这么写新闻报道,笑死人了!象做小偷一样做公益:不知道这些人是哪个单位的。内行的人一看,就是怕被攻击。拿国务院补贴说事。
鸿茅药酒的公关、新闻宣传确实需要提升一下水平。老想当然,会出更多麻烦。
有媒体撰稿人看后也给本人提出其观点:
“同意您的看法,他们鸿茅药酒不懂新闻原理,像做广告一样做新闻。”
“过去的鸿茅药酒就是这样:不注意对网络新闻的编辑,更多的把钱花在了不需要花的地方。”
三是 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二个回应
如果有法律背景的人,看了先后两个回应,觉得它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法律基本逻辑性,有一点打嘴仗的为回应而回应。
这位理想记如此描述
本人也在内外贸(及政府部门)工作过近20年时间,至少对南方、尤其是广东省(我在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院读“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的导师是被称为“广东营销之父”的温力虎教授)营销模式还是比较有了解。尽管那些是18年前的事,但是,近几年我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医药全产业链采访,还是发现南、北方的营销模式差异。
本文只是举三个角度,看一下来自内蒙古的鸿茅药酒可能是“蒙式医药营销模式”的一些粗鲁之处。
由鸿茅药酒事件,大家都可以发现做企业经营(推广),只有广告还不够,还有更多的非经营性策略需要有效渠道。
【小结】
如果有人告诉我们:鸿茅药酒事件的公司认为他们的所做所为都没有错,有错的是那位广州的潭先生。
大家千万别笑,其实,这就是典型的“蒙式营销模式”逻辑,只是,鸿茅药酒的鲍先生团队不承认而已!
沈阳(sz1961sy)
2018年6月10日22时08分 写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