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延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延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延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美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王文清。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8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贾丽娜,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支鑫,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4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贾丽娜、签字注册会计师支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贾丽娜、签字注册会计师支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天运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年度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在以往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7日

至2024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4年11月7日下午12:00-13: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