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传化智联”)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浙江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基地公司”)的通知,为配合成都市新都区成北新消费活力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北新消费活力区管委会”或“甲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提升人居环境,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基地公司”或“乙方”)与成北新消费活力区管委会签订了《成都传化公路港搬迁补偿协议》,搬迁补偿范围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不可搬迁设备等方面,搬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653,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参股公司投资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的股东权益,传化物流持有物流基地公司40%的股东权益,物流基地公司持有成都基地公司75%的股东权益。公司间接持有成都基地公司30%的股东权益。
二、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成北新消费活力区管委会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搬迁的标的资产系成都基地公司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设备,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52961号、川(2020)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54139号。本次搬迁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1,653,000,000.00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市新都区成北新消费活力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成都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
1、搬迁补偿方式
乙方自愿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房屋安置及产权置换。
2、搬迁补偿金额
总计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 1,653,00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3、付款条件和方式
货币安置补偿按照搬迁进度分四期按1:5:2:2的比例进行支付。
(1)第一笔款项比例为10%,即人民币165,300,000.00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款项。
(2)第二笔款项比例为50%,即人民币826,500,000.00元。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第二笔付款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款项。
(3)第三笔款项比例为20%,即人民币330,600,000.00元。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第三笔付款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款项。
(4)第四笔款项比例为20%,即人民币330,600,000.00元。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第四笔付款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款项。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成都市新都区城市发展需要,成都传化公路港已被纳入政府搬迁范围,并已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公司已在成都布局“一核两中心”,即传化智联西部运营总部、成都传化智慧物流港(成都北部物流中心)与成都传化东中心物流港(成都东部物流中心),其中传化智联西部运营总部、成都传化智慧物流港都已正式投入运营,本次搬迁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将产生约2.80亿元的投资收益,并根据履约进度逐步实现。公司及参股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本次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成都传化公路港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过136,800万元人民币+3,4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下属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公路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包头公路港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2,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为了支持下属公司发展,保证其资金需求,按注册资本60%比例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3,2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 (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 (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余额为36,8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12,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包头市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A栋113房间
法定代表人:徐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装卸搬运;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轮胎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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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关系:包头公路港为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之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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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出借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包头公路港本次申请借款,主要是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传化物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包头公路港其他股东也为其本次借款申请提供了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34,336.35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70%,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