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过期药品应该怎么处理?据中国政府网2月1日消息,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指出,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在未集中收集的情况下,家庭过期药品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有网友早前提出,现在一般家庭都储备很多药品,有的也就吃一次两次就过期了,药监部门偶尔也组织回收过期药品,但是都是回收没开封的药品,家里许多过期的药品都被扔进垃圾桶,势必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有关部门能定期回收过期的药品并集中销毁。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介绍,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国家药监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国用药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药监部门积极响应,有力地促进合理用药。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科普宣传,包括合理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危害、正确处置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积极倡导和传播合理用药理念,减少囤药、减少浪费。
《人民日报》2019年报道提到,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家庭药品中30%—40%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
报道称,据业内人士介绍,考虑到来源分散,难以集中回收处理,参照国际惯例,对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我国目前实行了豁免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将其分类收集,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其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报道同时提到,尽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的处置不像感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要求那么严格,但其对环境的危害也不容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