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稀土资产,开发利用好稀土资源,不要再当“败家子”
据五矿稀土公告,9月23日,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人民政府等正在筹划相关稀土资产的战略性重组。
稀土,用途非常广泛的一种资源,军事、冶金、石油、化工、航空、玻璃、陶瓷、农业等很多领域都要使用稀土,且很多方面非稀土难以运行。因此,稀土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我国的重要优势资源。因此,长期以来,国外很多厂商都紧盯我国的稀土,通过各种手段买卖稀土,从而使我国的稀土大量出口。
正是因为市场需求量大,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稀土呈现喷发式出口格局,按照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我国已经有2/3的稀土已经出口到国外厂商手中,且出口的稀土都质量上乘、价格便宜。其中,日本厂商是掌握我国出口稀土资源最多的国家。一个完全没有稀土资源的国家,手中掌握的稀土已经非常丰富。按照2012年6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日本囤积的中国稀土,已经足够其国内使用100-300年,从而掌握了稀土的国际定价权。而我国的稀土储藏量,也从当初的占全球70%以上下降为20%左右。
一个不盛产稀土,却通过收购稀土掌握了稀土的国际定价权。而用23%的稀土资源满足了全球90%市场需求的国家,却没有稀土的国际定价权,甘心情愿地把稀土国际定价权拱手转让给其他国家,这不能不令人担忧,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老祖宗留下的稀缺资源,却在后人的手中用“白菜价”卖给外国人,算不算是“败家子”,应当好好思考一下了。因为,我国稀土资源再丰富,也经不起企业和不法商贩如此挥霍,经不起以“白菜价”大量卖给外国人。如此下去,优势的稀土资源,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等的短板,甚至障碍。相关专家坦言,中国稀土储量在1996至2009年间大跌37%,只剩2700万吨。按现有生产速度,中国的中、重类稀土储备仅能维持15至20年,在2040-2050年前后必须从国外进口才能满足国内需求。同时,由于企业和不法商人开采与出口的都是最优质的稀土,留下的稀土,大多质量不好、纯度不高。也就是说,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已经给中国的发展留下了很大的隐患。
不仅如此,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大量收购了我国的稀土资源后,又开始把目标转向蒙古,投资巨额资金到蒙古去开发稀土资源。到时候,中国作为稀土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可能要转过身来向日本这个毫无稀土资源的国家进口稀土了。果真如此,就是莫大的讽刺。个中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从2013年起,我国开始加强对稀土资源的管理,加大了对稀土私挖盗采的打击,但是,由于稀土资源已经遭受极大破坏,后来所做的一切都是亡羊补牢,且并没有真正“补”好,企业和不法商贩仍在为了一己之利,大量出口稀土,且仍然是“白菜价”出口,不能不说,中国企业和商贩已经在稀土问题上完全没有底线,更没有国家利益。在这里,笔者有个建议,有关方面能否对对这些年来以“白菜价”出口优质稀土资源的企业和商贩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统计,如果有为了自身利益里通外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者,予以严惩。这不仅对国家负责的态度,也是警告其他企业和经营者,凡是涉及国家战略性资源的,必须实施保护性开采,而不能挥霍式开采、野蛮式开采。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两大央企决定和地方政府一起,对稀土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或是保护稀土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对稀土的开采权,必须从地方上收到中央,由地方企业甚至个人随便开采,收归中央企业统一开采。而中央企业在稀土开采过程中,也必须有计划、有节奏地开采,不能盲目开采。原则上,不能继续出口,重点国内企业使用。如果在实行统一开采后,地方或个人继续野蛮开采,追究刑事责任。在稀土问题上,已经没有条件继续挥霍和浪费,而必须坚决保护,切不可让稀土成为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障碍,更不能成为“败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