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民新政策居民阶梯电价和商业销售电价再调整
为惠及广大市民,同时节约商业用电成本,2019年,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对商业销售电价进行了两轮调整,并集中力量做好市民阶梯电价的国家惠民政策。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4月1日起,工商业单一制销售电价及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4分。2019年7月1日起,工商业单一制销售电价及输配电价继续降低,其中销售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客户每千瓦时降低3.33分、10千伏客户降低3.20分、35千伏及以上客户降低3.08分;输配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客户每千瓦时降低3.13分、10千伏客户降低3.01分、35千伏及以上客户降低2.89分。其余用电类别电价不做调整。
另外,威海市发展改革委注重做好阶梯电价的惠民政策,目前供电到户的一户一表低压居民客户,是执行阶梯电价的。年累计用电量在2520度及以下的,每度电0.5469元;年累计用电量在2520度以上、但低于4800度的部分,每度电加价5分钱,即每度电0.5969元;年累计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每度电加价3毛钱,即每度电0.8469元。在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客户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申请后一年内不应再次调整。
居民分时电价是在居民阶梯电价基础上执行的,将一天24小时划分为峰、谷两个时段,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电价在非采暖期每千瓦时降低0.17元,在采暖期每度降低0.2元。居民阶梯电价基础电价为每度0.5469元,那么居民分时客户的峰段基础电价就是每度0.5769元,非采取期谷段基础电价为每度0.3769元,采暖期谷段基础电价为每度0.3469元。在此基础上,二档、三档电价在对应基础电价上加价5分和3毛。
居民分时段划分情况:在每年采暖期,即每年11月至3月,时段划分是“早八点至晚八点”,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非采暖期,时段为“早八点至晚十点”,即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