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能治百病?运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两次

“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能治百病?运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两次

近日,打传防骗接到消费者李芳(化名)投诉,据李芳表示,2020年1月初,自己母亲经朋友介绍加入一个名为“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的微信群,该群宣传该茶能够治疗百病。

夸大宣传致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

“我妈对此深信不疑,每天煮高浓度的茶水,20袋小茶用1500毫升的水煮,每天当白开水饮用一样,喝到拉肚子为止。”李芳表示道:“喝完之后,我妈脸上起疹子,将情况反映到群里,但是‘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的那些人却认为是排毒,属于正常现象。”

让李芳非常无奈的事情还在后边,该群不仅对身体出现的反应说成正常现象,还强调只要坚持喝浓茶就能把身体的毒素排出来,然后病就好了。李芳则认为,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的说法属于夸大宣传,如果该茶有如此神奇的功效,那么,要医生干嘛?然而,李芳的母亲对于她的劝说丝毫没有动摇,更令人意想不到是,李芳的母亲还鼓动大姨也喝该茶,见身边的人不舒服就推荐该茶。

“现在我妈大小便都有很大的异味,我担心她把肝肾功能喝坏了。”李芳说道。

此外,消费者张莉(化名)也反映自己婆婆也喝“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导致脸上起疹子,耳朵出血等情况,张莉也将情况反映到群里,该群给出的答案与李芳的一样,那就是正常现象。“她还劝我病了不要吃药,喝茶就能治病。每天泡二十包茶叶,第二天空腹喝三斤茶,除了劝我们喝,她甚至偷偷给小孩子喝。”张莉说道。

随后,李芳与张莉提供了大量企业夸大宣传的证据。比如:群里宣称这款茶能治百病,特殊工艺发酵而成,不寒凉,不含茶碱,不含咖啡因,对人体只有益没有害处,适合所有人群;老人,小孩,怀孕,甚至刚出生的婴儿都可饮用,并且常常拍婴儿正在喝茶的视频发到群里,零售价45元一包,也可以充值会员,30包起,公司直接发货,买得越多就越便宜。

“我在网上搜索了关于这款茶的相关信息,原来,全国各地都有宣传这茶的微信群,并且很猖狂,给社会、家庭以及人身健康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李芳说道:“有人每天喝最少20袋,最多有60多袋,有的老人连降压药有停了,喝到头晕眼花也不肯去医院治病,甚至有的连化疗之后的癌症患者都喝该茶。”

此外,不少网友在“知乎”上发文投诉,据某网友写道,母亲被亲戚介绍于今年4月开始大量购买苦丁茶,每天沉迷于喝大剂量高浓度的苦丁茶,甚至焖过夜茶第二天喝,说是强身健体。包治百病,商家鼓吹有毛病的人喝了才会觉得苦,身体越好就慢慢不苦了,并且近期发现商家联合一些群众每天在一个群里做各种分享,类似虚假的病人现身说法,说是治好了他们的癌症什么什么的,还找来了孕妇和小孩让他们拍出来喝茶的视频,小孩不喝奶粉该喝苦丁茶,对我妈妈和亲戚进行各种洗脑,让他们产生心理作用,真感觉自己越喝身体越好了。并且联动蛊惑更多的群众大量消费余庆小叶苦丁茶。

运营方因违反《广告法》累计被罚35万元

据李芳反映,这款茶主要有三种包装,但营销和宣传模式都是一样的,三种包装来自两个经销商公司,一个叫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另一个叫银河湾茶业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APP显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4日,实缴资本为120万元,周振东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100%。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今年1月12日,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非药品类产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在经营中通过发展下级经销商的方式,推广自己所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荼”,该企业法人:周振东通过自己的微信建立了5个微信群,周振东是微信群的群主,群内成员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下级经销商,群内成员加入微信群需一次性购买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荼”30包以上并经周振东同意方可进群,所购“余庆小叶苦丁荼”由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统一发货,经营中群内下级经销商在群内发布:一、“预防血管堵塞是最好的调养—喝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文章里面内容为:……养护血管,常喝血管清道夫“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1、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血管清理剂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无疑是一种适时的保健饮品,不但能预防感冒等呼吸道疾病,还是一种非常好的血管清理剂。……等内容。二、“前列腺炎、喝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文章里面内容为:……贵州余庆发酵小叶苦丁茶上滋肺阴,中健脾气,下补肾精,长期坚持可以气血阴阳调和,轻松对付各种疾状。……等内容,同时微信群内每天都有此类大量宣传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商品贵州余庆小叶苦丁茶可以治疗各种疾病的信息、文章、案例等内容,因通过微信进行发布,无广告费用,目前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振东所建微信群内成员有2000余人。

最终,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0元整。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显示,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同样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案件(登记编号:5201000000001201812070455),立即对贵阳月坤商贸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520102356384930R)经营现场及举报人所提供的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余庆小叶苦丁茶”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内多次出现表示该产品有医疗功效的宣传信息。2018年12月12日报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我局领导当日批准立案,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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