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报道时间),河北衡水。高一学生吴同学就读于衡水市第十四中学中湖校区,吴同学母亲称吴同学因存在上课说话等行为,被学校认定是违纪,停课一周。但学校没有响应书面处理意见,只给了一张学校请假条,疑似“以假代罚”。家长认为处理太重,但学校称是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的,不存在差异化对待。
吴同学母亲称孩子在高一成绩位于中上游,学校规定违纪6次就让停学7天。上阅读课的时候,孩子抬了一下头也算1次,“当时我跟班主任沟通,因为现在是孩子上高中的时候,别让孩子停课。他如果犯了很大的错误,我把他领回家去教育。”后续,吴同学母亲拨打了12345,被学校一领导通知必须停课。
除了抬头,吴同学母亲称在阅读课上孩子说一句话也算违纪,宿舍第一次铃或第二次铃响的时候不在床铺上也算违纪一次。“孩子现在经常哭,会问妈妈我怎么办?如果这样下去,我是不是大专也没没得上。”
后续,在家长与班主任的对话中,班主任称:“我也不太清楚校长的决定,反正他这么说了,我就这么做。”该校葛主任称该学生是多次违纪,包括上课说话、迟到、晚修的时候睡觉、考试时说话。葛主任解释称:“抬头是因为我们要求学生在自习课上复习作业,要求他们不抬头,但没有作为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