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四川广安中院与重庆三中法院联合召开两地执行协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川广安中院重庆三中法院两地执行协作十项制度》(以下简称《十项制度》),同时还公布了一批川渝两地法院执行协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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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例是男子唐某某因未对向某某支付劳务报酬,重庆市丰都县法院判决唐某某支付向某某劳务报酬1665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丰都县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线上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某名下有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住宅房屋一套,遂通过执行委托系统委托岳池县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并委托其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岳池县法院收到委托后当天即办结了委托查封事项,查封了被执行人唐某某在岳池县的房屋。被执行人唐某某在房屋可能被司法拍卖的压力下,向法院缴清了涉案款项,该案件执行完毕。
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是被执行人肖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多个债权人分别在邻水县法院、重庆垫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邻水县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举报垫江县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立即向垫江县法院申请协助执行。垫江县法院迅速制定协助执行方案,组织警力对被执行人疑似躲藏地提前摸排锁定。次日邻水县法院与垫江县法院两院执行干警共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最终在天台搜查找到被执行人肖某予以拘传。经过两个多小时执行调查,邻水县法院确定被执行人肖某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肖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据悉,2020年5月,重庆三中法院、四川广安市中级法院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两地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调研、信息共享等方面协同发力,2023年3月,重庆三中法院、四川广安市中级法院两地辖区两级13家法院联合签署了《跨域执行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并运行了十项执行协作机制,为两地执行事务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搭建新平台。据悉,《四川广安中院重庆三中法院两地执行协作十项制度》具体包括协作执行组织模式制度、执行协作平台建管用制度、辖区两级跨域协同执行制度、辖区两级跨域协同创新工作方法制度、协同实施执行配合制度、共享协作执行信息制度、执行协作专题信息工作制度、执行宣传协作制度、执行调研协作实施制度、执行协作人才交流实施制度。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庄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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