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如此胆大妄为,背后究竟有何目的?

据媒体报道,日前,山禾药业、恒生制药相关人士反映其公司28亿元存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用于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简称“华业石化”)提供票据融资担保。由于华业石化未能如期偿还其中一笔到期债务,作为“担保方”,山禾药业、恒生制药公司账户下约5亿元人民币,已经被银行划扣。

整个事件令人费解的疑点颇多,一经媒体报道便引来社会一片哗然。虽然最终事实经过还有待监管部门和警方的调查,但公众疑惑的是,银行是如何在没有征得客户同意情况下,将本行客户的存款用作与存款企业毫无关系的第三方企业做了贷款质押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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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之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有关报道,我分行声明如下:在与相关企业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我分行发现企业间异常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寻求司法解决。我们郑重承诺,将一如既往坚决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针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声明,笔者觉得声明显得缺乏诚意。28亿元巨额存款能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给其他企业作贷款质押担保,这么大的一笔存款质押要通过多个部门把关,要经过多人的审核,竟然都没能把住客户存款的安全闸门?让笔者说,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非但不能保护客户存款的安全,而且可能因为内控机制缺陷给“内鬼”留下可钻的漏洞,成为金融混乱的始作俑者。这么巨额的客户存款在没有任何手续、不经企业同意的情况下,说动就动了,这不是引发金融混乱又是什么?

银行从来就以“三铁”安身立命,获得了社会极高的信誉度,而如今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所为让银行各项内控制度成了“豆腐制度”,也让银行成了“豆腐银行”。为何这么说?因为作为银行无论是高管还是一般工作人员,对于存款质押的相关手续应该是烂熟于心,不应在这方面出现操作差错。目前,银行办理存款质押贷款是这么要求的:如果是电子银行存款,首先要将电子银行存款变为纸质的存款单,仅这一过程,就需要企业方盖章签字等;如果真是质押还需企业股东会同意后到企业面签、盖章等环节。同时,涉及大金额存单质押类业务,由于牵涉第三方等,按照流程,银行需经过多个部门审核,并与存款方进行严格、尽责的核实,除了要严格验印,更需面签,过程中还要录音、录像留证。如果涉及企业,则还需要企业方面出具其他文件,比如股东会决议等,整个程序是非常严谨的。从这里可看出,企业存单的管理与审核是相当严格的,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却直接无视这些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根本没有按严格规定的流程办理存款质押,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连办理存款质押的手续都搞不明白,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还是银行吗?那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相关高管与工作人员还是熟悉银行业务与规章的专业人员吗?

更令人气愤的是,根据报道,据存款企业方提供的录音显示,该银行某高管表示:“不,你肯定会笑,说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怎么还能继续给质押?一旦25号他续不上,您这边一旦不给他做,还不了了,逾期,我们银行代付,第一时间,就会拿你们存单,你那边报警,好,那整个存单28亿全部冻结,你存单也拿不走,钱也拿不走。”这是一种明目张胆、彻头彻尾的威胁存款企业的强盗行为!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魔力,让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相关高管如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又是什么神奇的力量,让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如此为第三方公司卖力?这才是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焦点。

一是存款企业这么巨额的存款被用于第三方贷款质押担保,需经过很多部门、很多环节的审核与把关,不是一两个部门或一两个人就能办理得了的。在办理这么多笔“违法”业务中,如果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高管们没有研究形成一致的意见就能通过?这个案件是不是集体作弊的窝案?真的让人疑惑重重。

二是在存款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存款被用于第三方企业贷款质押,相关面签与公章又是怎么得到的?据存款企业报警称,在企业不知情的状态下,将这28亿元存款被用于无关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其间涉及了相关300余枚“公章造假”的问题,存款企业反映的问题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查证。

同时,存款企业录音显示,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两高管均表示,上述质押并未获得存款方同意,没有和存款企业交流过这件事,甚至一高管还承认确实没有与两家存款企业的任何人沟通,这是(渤海)银行的漏洞。据存款企业披露,8月26日,两名工作人员曾携带公章、授权委托书等,前往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柜台查询,希望调取公司在该行所有办理业务的资料。银行工作人员请示后,明确表示不予提供。而且,存款企业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征询:“我们问了怎么才能查,甚至按照他们的要求,又现场变更查询内容,只查一部分,写了新的授权委托,结果依然不让我们查询。”

四是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出具虚假询证函到底用意何在?据悉,2021年3月,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款企业例行调查时,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出询证函,在函中“山禾药业在渤海银行的7笔存款共计10.1亿不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的内容下,该行回复“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而事实上,该行营业部总经理胡某8月21日就向济民可信集团承认:该集团每笔存款存入后的几天内即遭质押。该行出具虚假询证函目的何在?渤海银行与提供存款质押的这家企业私底下到底有何不可告人的暗地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对此,希望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立即进驻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客户存款用于给第三方贷款质押担保案进行认真调查,因为这个案件情节恶劣、影响太坏。这个案件不仅令渤海银行的社会声誉扫地,让民众对其服务丧失信心,更对整个银行系统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近年银行发生“内鬼”作案多起,如果不对这类案件严厉查处,未来还会发生这样的案件,对国家、企业与民众的资金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由此,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取证,在核实之后,监管部门应首先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处以严厉惩罚,对涉事高管取消其终生金融从业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处以高额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直到问题查证为止,让其痛定思痛,引以为戒。同时,监管机构应在银行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将其做反面教材,督促银行系统不断夯实案防内控机制,消除银行“内贼”滋生的一切土壤,防止类似事情再发生,提振银行机构声誉,消除金融混乱。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莫开伟(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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