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5月1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时间自2020年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近日,据湖南当地媒体报道,多名婴儿家长反映,因孩子因过敏不能吃母乳,在医生建议下到永兴县一家名为爱婴坊母婴店购买“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导购称“倍氨敏”“等同”于婴幼儿奶粉。长期服用后,多名服用婴儿出现身体发育迟缓、头骨突出等异常现象。
对于多名家长称在郴州一母婴店购买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并让婴幼儿服用后,孩子出现“大头娃娃”症状一事,5月13日晚,市场监管总局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
5月13日晚22时许,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当天引发《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2020年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称,排查整治工作以主要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实体经营者、入网经营者及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通知》表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及其经营产品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刮码贴标、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风险隐患。
其中包括,重点对前期发现涉嫌虚假宣传的“舒儿呔”“倍氨敏”等系列固体饮料开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打击。
检查内容则包括资质条件、进货查验、产品追溯、过程控制、标签标识等方面。其中,标签标识检查包括,重点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是否完好清晰,是否与注册证书内容保持一致。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是否含有虚假和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内容,是否有明示或暗示产品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查看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与原标注信息一致,是否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等。
采写:南都记者 向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