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信评析丨“House & Garden”商标异议成功案

中国是农业大国,自古以来就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不仅食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中所需的“化学品,肥料”等商品也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若在这些类别上知名商标被抢注,极易造成商标的滥用,进而影响到食品安全和人们的生活。

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案件主角-房屋花园公司(House & Garden, Inc.,以下简称“异议人”)是一家来自于美国主营“用于农业,园艺,以及林业的化学品,以及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的公司。其产品品质优良,在中国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了良好的口碑。然而,拥有了高声誉和好口碑的“House & Garden”商标在“农业用肥;化学肥料”等商品上被抢注,但幸运的是,抢注的“House & Garden”商标被成功异议掉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这起成功的商标异议案件吧。

===摘要===

北京康信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房屋花园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委托,对19642486号“

”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提起异议申请。主要理由是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具有很强关联性,且引证商标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被异议商标和商标的共存极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涉及的法条主要包括《 商标法》第7条、第10条第1款第7项、第30条和第44条。该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理后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案件背景===

北京康信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房屋花园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之委托,提交了针对第19642486号“

”商标的异议申请。其主要理由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和第30条的相关规定。

以下为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信息:


被异议商标商标

申请号19642486申请日期2016年4月15日类别1指定商品化学肥料;植物肥料;肥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海藻(肥料);降解有机物(肥料);农业用肥;混合肥料
引证商标商标

申请号G854470国际注册日2004年11月9日类别1; 5指定商品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以及用于农业,园艺,以及林业的化学品第5类:消灭有害动物制剂,以及除莠剂

===案件关键点===

本案的主要论点是1)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共存易造成消费者对产源的误认;2)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即《商标法》第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关键论点和证据如下:

1.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双方商标的商品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易造成消费者对产源的误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核准注册第G854470号“

”商标完全相同,被异议商标指定的商品项目“ 化学肥料”等与引证商标指定商品“用于农业,园艺,以及林业的化学品”等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二者共存易造成消费者对产源的误认。

2. 异议人是“House & Garden”商标的真正所有人,引证商标过使用和宣传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知名度。

3. 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被异议商标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引证商标完全相同,如果说被异议商标是异议人独创的品牌,非常难以让人信服。被异议人显然是抄袭了引证商标,以期获取不正当利益。

===案件结果===

商标局经审理后下发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异议人引证商标具有极强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被异议商标文字及图形与异议人商标完全相同,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且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

商标已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故,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案件意义===

当被异议商标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或者高度近似,且在先商标显著性较强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时,商标局会充分考虑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的恶意情况,以在市场中共存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为标准确定被异议商标是否准予注册。这也是商标局加大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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