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晚睡
网络消息,亦舒小说《玫瑰的故事》又要被翻拍了。
奇怪,我为什么要说“又字”嘞?
还不是因为最近几年翻拍亦舒的作品成风,《我的前半生》《流金岁月》被翻拍成电视剧,《喜宝》被翻拍成电影,虽然作品质量良莠不齐,但讨论度都挺高。
想想师太也是神奇,当年琼瑶通杀两岸三地,同为言情小说圣手的亦舒却只有廖廖几本被影视圈看中,想不到多年以后写在三四十年前的五毫子小说(她自嘲)竟然在当下的大陆掀起改编狂潮,可谓时也命运。
切合当下职业女性语境,引领一代女性哲学,隐居在温哥华的她终于在笔耕多年之后像金庸一样坐在家里收钱,作为粉丝,可谓乐见其成。
只是这些剧改编得不尽如人意,每一出街,总被亦舒迷们骂得狗血喷头,这次影视圈又把刀伸向了亦舒的这部代表作《玫瑰的故事》,真叫人心惊肉胆。
要知道《玫瑰的故事》也不是第一次被翻拍,1986年杨凡导演,张曼玉和周润发为男女主的电影《玫瑰的故事》上映。
关于《玫瑰的故事》的故事,杨凡导演亲笔写下散文《我的马虎电影生涯》,全文在这里,大家可以细看:
我的马虎电影生涯
- 杨凡
杭州回来,六月三号在黎姑娘的翡翠明珠放了一场《玫瑰的故事》。超过三十年的好友汪曼玲,在漆黑的戏院里拿出数码手机,捕捉了银幕上的张曼玉,铺上她的脸书,写道:这部片拍摄于一九八五年,已是二十八年前的事,很有纪念价值。
银幕上,张曼玉穿换着方盈女儿的泳装,在石澳的海滩,摆出不同的美姿,让初登银幕的肌肉男张耀扬拍照,还有斯文的杨晓彤(杨群的儿子)做助手。碧海蓝天,青春无敌。
照片传到梁咏琪的WhatsApp。晚上Gigi给我发短讯:那时的她,那时的海,都很清澈。又好奇的问哪个场景是旭龢道1号。我说巴黎的内景就是,玫瑰大宅在舂坎角!现在看来,整个片子就像在办家家酒,马马虎虎,开开玩笑,就居然拍完了。但是有了张曼玉和周润发,有种特别的魅力,居然还能让自己原谅所有的缺点!
Gigi客气地回答,开开玩笑也有这么高的水准,电影都把我看哭了。我也由衷地说道,这真是一部「克难电影」,玫瑰大屋里的家具,前半段是向David Tang借用,后半段则是来自甄妮的客厅,张曼玉的衣服和首饰都是刘娟娟的私伙,泳装则属方盈十五岁女儿买了还没穿过。巴黎拍了两天外景玩了三四天,银幕上除了张曼玉和周润发,以及《少女日记》的陈俊国和陈冠中,所有人都是第一次上银幕,包括张耀扬和张坚庭。
短讯发出不久,回头一想,八十年代自己拍的那几部戏,不单是「克难电影」,简直就是「马虎电影」。很多时候,想象中的回忆是美好的,但是现实中的回顾却是残忍的。二○一○年开始修复自己拍的那十三套电影,可真是被看得见听得到的银幕往事,践踏了我曾经对电影的自我陶醉。
首先发现对戏服马虎,譬如说,在《意乱情迷》中客串穿过的夏威夷恤,事隔数年居然又在《流金岁月》还穿着它,不够,事隔十数年后,这件长情的夏威夷衬衫,居然还会在《美少年之恋》的「中南湾」(注)出现。其次道具上也极尽马虎之能事:同一个红色塑料电话,《少女日记》、《玫瑰的故事》、《流金岁月》都不避嫌疑的以大特写姿态出现。幸好九十年代搬离旭龢道一号的时候,环保处理了这不是道具的道具,否则往后的电影,到处都可能见到这个红电话。还有那些不同影片中重复的台词,不是「说真的」,「我是真的」,就是「我是真心的」。在曼谷的影片修复助手飞利浦说,你一定有心理障碍,才会重复用那么多个「真」字。
我的朋友迈克先生看了《玫瑰的故事》修复版,盛赞张曼玉和巴黎一样的美,但是那巴黎的内景,实在太不像巴黎了。我惟有嘻皮笑脸的说,谁要你看布景,看周润发张曼玉和张坚庭的戏就够了。我的朋友林美人总是希望我和她的朋友张叔平有机会合作,看我这样的马虎,有可能吗?
很多时候马虎了终会后悔,纵使后悔,还是要面对。就像我在修复途中,看到了《少女日记》的无声毛片,惊吓度不是你可以想象得到。一度告诉飞利浦不如放弃修复这部处女作,他劝我别担心,说是配上对白和音乐会有不同的看法。想起当年影评说这部片子是实验电影,还不服气,如今看到柔光镜再加双层凡士林,一群少女在树林中散步织梦,不是追求游水健将,就是挂记着野餐和跳舞。套用江泽民的名句: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影片被列为当年十大最不卖座的电影,居然还邀请徐枫和汪曼玲吃饭说是庆功完成导演梦。
倘若得奖就是认同,这部影片唯一的骄傲就是主题曲《偶遇》,居然击败梅艳芳的《似水流年》赢得当年电影金像奖,我却没有因此感到光荣。反而《似水流年》永恒经典。
其实《偶遇》是一本亦舒的小说。往大屿山拍外景的渡轮,在甲板上看见女主角翻阅,蓝天碧云,如诗美画,一时即兴,马上找了第二女主角一起拍了一个「唯美」镜头,之后又替这本小说加戏,让《偶遇》把男女主角的姻缘萦连结在一起。事后又找了李雅桑写了同名主题曲,林志美主唱。我最喜欢李雅桑写《风的季节》,这本是徐小凤的歌,梅艳芳在新秀比赛中也是唱这首歌展头露角,冥冥中大家似乎有些缘份。
男主角邓浩光在戏中叫做家明。那时大家都谈论着家明与玫瑰,说是亦舒男主角都叫家明,女主角就是她自己,玫瑰。娱乐新闻报道,徐枫要拍家明与玫瑰,舒琪导演,钟楚红朱江张国荣秦汉陈百强都要主演,划时代的文艺大戏。懂得利用时势的我,马上把亦舒家明与玫瑰name drop在《少女日记》,那时浅薄的我还以为小说的名字就叫「家明与玫瑰」,这样也可以沾点亦舒的人气。
亦舒的年龄与我相若,虽然六十年代在朱旭华的「香港映画」座谈会上相识,也在大会堂的「杨凡时间」相交往,其实从来没有看过亦舒的小说。一九八四年的某个冬天,走在荃湾的一个便利店,居然看到那本一直被我认错名字的小说《玫瑰的故事》,好奇买来看个究竟。本想翻翻就是,谁知一看便不能住手,夜半泪流满襟,心情忐忑良久不能平复。于是第二天马上打个电话给倪小姐,问她玫瑰的版权是否已卖给了徐枫。她说大家只有谈谈而已,终归还是答应让我拍,因为她想买一对Buccellati的耳环。
签约之后,我问她谁应该去演玫瑰?二话不说,她指定张曼玉。还有其他什么条件吗?喜欢又深懂电影的亦舒明白开麦拉不同于文字,大方的说,只要你有本事,随便你改。再经过《姊妹》杂志的施盈盈介绍(其实在张小姐没选港姐之前,和她已有一面之缘,详情请阅《杨凡时间》之《玫瑰玫瑰我爱我》),于是从来没有演过文艺片的张曼玉就在亦舒的钦点之下成了玫瑰。
那时的曼玉,二十出头,豆蔻年华,只要登上那本杂志的封面,就会洛阳纸贵。青春肯定有余,但是往后那种历尽沧桑的风尘呢?亦舒非常有信心的说,我只要看见她,那种美就已经让我心悦诚服,根本不需要演戏。想到江湖传闻李行签约琼瑶小说有一条件:文艺对白一字不能改。亦舒的这个小小要求实在慷慨过慷慨。
斯时曼玉虽然与邵氏公司有电影合约,但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由她自己作主。签约前夕,打个电话去感谢方小姐,方小姐十分爱护曼玉,说是行情看涨,要加价。心中自然不悦,并且准备马上换角,想找回当时得令的钟楚红,于是给钟小姐的经纪人俞琤打了个电话,俞小姐回应二人份属好友,换角有伤感情。再者,当时的军师林冰和施盈盈坚持张曼玉会带来惊喜,这口气一定要忍。其后就是历史。
美丽的标准随着年代有时会改变。纵然玫瑰的大宅在追求精致的今天看来,是过分马虎与简陋,但是当镜头摇开,看见张曼玉梳着光溜溜的发髻,佩戴夸张的黑蜘蛛漆铁耳环,穿着刘娟娟带来的三宅一生,踏着音乐下楼台,那一刻钟还是有令人窒息的惊艳。亦舒是对的,她肯定选中了张曼玉,张曼玉又成就了黄玫瑰,独一无二。
多年后拍过《桂花巷》的陈坤厚托我向亦舒买了此书的电视拍摄版权,不知甚么原因,之后就一直没有拍成。
注:《美少年之恋》电影中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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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里,杨凡详述了《玫瑰的故事》起因,当事人都是无心插枊,现在说来都是影史,比如亦舒差一点把电影版权卖给徐枫,陈坤厚也买过电视版权但没有拍,而亦舒把电影版权卖给杨凡因为想要一对Buccellati的耳环,哈哈。是昨天提到的关小姐的这一对么。
▲亦舒钦点当时的新人张曼玉称“只要你见到她那种美就已经让人心悦诚服,根本不需要演戏”1985年21岁的她穿着方盈(亦舒好友,我们写过她)女儿的泳装,在石澳的海滩,摆出不同的美态。
杨凡这时还很年轻,电影的结构与情节还不够完美,但两位主角实在太贴了。
杨凡自己都说:
现在看来,整个片子就像在办家家酒,马马虎虎,开开玩笑,就居然拍完了。但是有了张曼玉和周润发,有种特别的魅力,居然还能让自己原谅所有的缺点!
尤其是扮演玫瑰的张曼玉,风情万种,销魂蚀骨。
杨凡身为一代唯美大师,改编都不算成功,这次会好吗?
看完剧情梗概,我有一种非常不妙的感觉。
这都啥啊,黄玫瑰多好听的名字,偏要改成黄亦玫,有网友说,“听听这倒霉劲儿”。
说玫瑰与庄国栋相识相爱,最终错过彼此,就更离谱了。
小说中玫瑰对庄国栋完全是单相思。她在舞会上对庄国栋一见钟情,因他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穿一身白,人群中一眼就能望到他。
但庄国栋有未婚妻,是一个同样气质冷峻的女画家,有一个非常富有的娘家。
玫瑰知道庄国栋和未婚妻感情很好,可她还是如飞蛾扑火一般地爱上了他。
庄国栋不拒绝与玫瑰交往,他是一个心思极其深沉的人,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们会深夜在书房赤足跳舞。
正当玫瑰以为自己可以收复庄国栋的心时,没想到他依旧如常安排婚期,玫瑰一怒之下,将庄国栋公寓内的所有东西全部破坏殆尽,连一个完整的灯泡都没有留下。
庄国栋也不是个吃素的,他将黄振华叫过来看现场的惨状,以报警相威胁。黄振华自知理亏,答应赔偿。
小说中写道,庄国栋把装修公司的账单寄给黄振华,“一行行价目列得很清楚”,十分理性世故且冷血,黄振华疑惑,“玫瑰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
玫瑰失恋了,整天苍白着脸,一声不吭,所有的活力都被抽走了。
这就是玫瑰与庄国栋的故事,一个年轻女孩爱上了一个有未婚妻的男人,她飞蛾扑火,他照单全收,最后他拍拍屁股走了,给她上了关于爱情的惨痛一课。
把这个故事改编得如此根正苗红,替换成职场精英之间的相亲相爱,倒是容易过审了,可这还是玫瑰吗,还有那个味了吗?
原著中的玫瑰在少女时期,就是一个追求享乐尽情燃烧青春的人,不喜读书不求上进,去美国念书也是因为失恋,想要逃避香港这个叫人伤心的环境,才不是如改编中那样,是对人生有更清晰的规划。
玫瑰和方协文恋爱,一个貌不惊人,憨头憨脑的男人,黄振华不明白玫瑰为什么要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说方协文对她好,是典型的美女想过偷懒的人生,她胸无大志,“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
这一段小说写得很精彩,方协文在黄振华眼中无一处可取,在玫瑰的母亲眼中却是无懈可击,“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到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 ”
男人看男人,看是不是有本事;女人看男人,看是不是够安全。
玫瑰和母亲一样,嫁给方协文只因为她觉得自己能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她已经不想要爱情了,爱情一次就够了,现在只想要安全感。
与方协文的婚姻维持了10年,这段婚姻将他们两个人都蹉跎了,玫瑰变成了一个油腻的妇人,灵气全无,方协文变成了一个长着啤酒肚一脸苦相爱抱怨的中年人。
玫瑰终于厌恶了方协文,她放弃女儿结束了婚姻。
方协文恨了玫瑰一辈子,连他们的女儿都怪她爱慕虚荣,其实玫瑰只是用这种惨烈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纠错。
《玫瑰的故事》在亦舒的长篇中算是字数比较多的一部,一般别的长篇不过是十一二万字,这部二十六万多字,这部书在普遍的亦舒研究中,是亦舒的最佳小说。
亦舒是倪匡的妹妹,但他亦大赞《玫瑰的故事》,称排名第一,他写道:
当我第一次看完《玫瑰的故事》后,已是凌晨四时,心中想着为何能写得如此精彩,直到天亮,不得不自认自己也没有这样精彩的作品。到了天亮,又拿起书来,再读第二遍......
它有四个章节:玫瑰、玫瑰盛放、最后的玫瑰、玫瑰再见,分别以黄振华(玫瑰的哥哥)、溥家敏(溥家明的弟弟)、周棠华(玫瑰的女婿)、罗震中(玫瑰的继子)为第一人称,记录了玫瑰的在不同阶段的人生故事。
玫瑰这个人物其实塑造的非常玛丽苏,从少女美到少妇,从青年美到中年,所有人看到她都会被她的美貌震惊到七荤八素,连女婿和继子都不例外。
比如准女婿周棠华在见到她之前暗自猜想,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枚。
见到之后当场呆住,“她的美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
周棠华突然心生恐惧,“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的,不能自己的。”
如果你觉得彩虹屁已经吹过了,那么到了罗震中这里,更过分了。
罗震中第一次见到玫瑰,不知道这就是他老爹要娶的女人,如遭雷击、瞠目结舌,“我等了半辈子的梦中女郎,她在这一刻出现了”。
“成熟的脸容,极端女性化的姿态,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我从没见过黑宝石似的眼睛,我呆住了。”
罗震中被玫瑰迷住了,却自知不能和老爹抢女人,差点没自杀。
被她迷住的男人何止罗震中一个,黄振华的好友周士辉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她,“我爱她不渝,我愿意为她离婚,我不能骗她,宁死也不愿骗她。 ”
小说的最后,曾经抛弃她的庄国栋再次出现,他说自己当初被她深深吸引,但自己订了婚,不敢反悔。
他结了婚,维持了十年婚姻,这十年中他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那个被他抛弃的女孩,离婚时,妻子对他说,“你并没有爱过我,我们浪费了十年。”
庄国栋依然记得玫瑰当初的样子,“我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孩子,整个人沉醉下去,如在大海中遇溺。”
大仇得报。这不就是女人们最想看到的复仇戏码吗?离开了我,他用了一生在后悔。
玫瑰不仅是玛丽苏的象征,还“三观不正”,她有惊人的美貌和狂野的个性,“是个宠坏的烂苹果。”
▲在一个更普遍的意义上,章小蕙是更接近于黄枚瑰的一个真实人物,关于她的故事,我们之前也写过,有趣的是,章小蕙也是亦舒的忠实读者。
黄振华求玫瑰不要再去见周士辉,“周士辉是有老婆的人,他妻子现在怀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来追你是错,你犯不着陪他错,你想想,如果人家周太太知道了这件事,会有多伤心?”
玫瑰的回答十分轻佻和不耐烦,“那是他家的事。”
她说:“我可没有主动去找过周士辉,他要跑了来在校门口等我,我可没法了。”
哥哥问她为何不拒绝,玫瑰的理由是“他是一个有趣的人,我有交朋友的自由。”
亦舒在这里写道,“少女最经不得有人为她家破人亡,她的魅力一旦受到证实,乐不可支。”
即使事发之后被父母掌掴,她依然拒绝向周夫人道歉,“是他要来接送我上学放学,是他说要离了婚来跟我好,我又未曾指使过他做任何事,现在却把罪名都推在我身上!”
黄振华痛恨玫瑰振振有词,毫无愧疚,“她完全把握了她的原始本领,将周士辉玩弄在股掌之上,像猫玩老鼠。”
玩够了,又一丢,反正那都是他自愿的,与她无关。
在玫瑰的感情生涯中,每个男人都自有使命。
周士辉是她的猎物,庄国栋是她的克星,方协文是她的受害者,家明是玫瑰的至爱。至于黄振华、溥家敏、罗震中,全都是她的粉丝。
像这种女人放到现在,网友还不得叫她一句绿茶、渣女,搞不好会和林有有一个下场,被喷到连累演员。
亦舒写过很多独立的都市女郎,但玫瑰绝对不算其中一个。
玫瑰是典型的言情小说女主,没有道理的美,不切合实际的迷人,她一辈子都需要爱,只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他世事一窍不通。她不纠缠男人,男人也会来纠缠她。
她的亲哥哥黄振华这样评价她,“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幸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这就是命运。”
这个角色如果由刘亦菲来演,是有说服力的,因为刘亦菲的美确实是石破天惊。
可这故事实在是没眼看,看看情节给改成什么了,变成励志女企业家了,屡遭感情挫折却痴心不悔地搞事业。
不是说这样的情节不好,只是有种挂着羊皮卖狗肉的感觉。非把人家好好的作品全部掏空,放进自己的私货,那为什么不自己写一个呢?
亦舒的作品三观不正的并不比琼瑶的少,可为什么读者还是觉得亦舒的小说更现实呢,因为她从不否认人性的贪婪和幽暗,她的人物不完美,可是很真实,很有生命力。
《喜宝》的失败就源于这里,喜宝就是个掘金女,可是创作者非要美化她,把她写成一个走投无路、迫不得已、为了生存委身于富老头的小可怜。
她和包养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也被改成了美貌少女和中年丧偶一直未娶的钻石王老五之间的爱情故事。
现在的创作者他们不敢塑造“坏女人”,也不会塑造坏女人,只能将女人简单粗暴地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秦香莲,一种是潘金莲。
给秦香莲发个奖牌,把潘金莲游街示众,就完了。
女人为什么不能野心勃勃,女人为什么不能像郝思嘉一样精明算计的同时又充满魅力?掘金女怎么了,红颜祸水又如何,真实的人性有无限可能,她们的故事都好看。
真的,求求你们了,不要糟蹋亦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