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杜燕)通过夫妻间变更来快速获取“指标”?以家庭为单位获取指标,离婚后可否再以个人为单位继续获取指标?……北京市交通委今天根据发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释疑。
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北京市拟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同时,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通过赋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这是本次政策优化方案中最核心的内容。
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需结婚满1年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北京市拟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对于1人名下如果拥有多辆在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允许个人向其名下没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
不过,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为有效打击通过结婚登记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违法行为,提高行为人的违法风险和成本,维护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严肃性,政策优化方案提出,在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办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车辆时,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也需满1年。
家庭获指标,十年内不得再申请配置指标
那么,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申请人如离异,如名下无车可否继续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亦或组建新家庭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小客车指标?
对此,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所有家庭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应当没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
家庭申请人如离异,且离异时原配偶名下已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则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离异应当满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离异的除外。
家庭成员若离异,离异时原配偶名下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离异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
家庭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北京市交通委指出,新规启动实施后,将借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