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耍“蛇形”倒车?倒没12分

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2月11日10时50分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视频巡逻时发现,在玉林绕城高速玉林往北海方向34公里(马坡立交枢纽路段),一辆小轿车错过了出口,竟然在高速公路上“蛇形”倒车,现场险象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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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这辆银色小轿车在中间行车道行驶时突然变道至应急车道停下,迟疑几秒后,驾驶人打开双闪灯开始缓慢倒车,在倒车过程中不断调整方向。此时,车身周边有很多车辆经过,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82条第1项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倒车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行车,一旦错过出口切勿慌张、不要侥幸、不要急踩刹车,更不要在高速上停车、倒车、掉头或逆行。

正确做法:应“将错就错”,保持车速前行,在下一个出口驶出高速后再掉头返回。行车前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留意出口指示牌。遇服务区、交叉口指示,要提前减速,提前变道,切勿分心错过出口!

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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