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著名文身,你懂的

原标题:史上最著名文身,你懂的 1 花和尚鲁智深几乎无人不知,但他的外号怎么来的?不是因为他跟万里独

原标题:史上最著名文身,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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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尚鲁智深几乎无人不知,但他的外号怎么来的?不是因为他跟万里独行田伯光一样贪花好色,而是因为他背后的一身花绣刺青。《水浒传》十七回,他自己向青面兽杨志解释:“人见洒家背上有花绣,都叫俺做花和尚鲁智深。”宋朝时,刺青就叫花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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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也就是文身,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原始人群崇拜图腾,发展出了把图腾式样用刀或其他锐器在身上刻图案再加颜料予以长期保存的技术。因为刀刻在皮肤上毕竟会痛,所以或许式样还是简明扼要较好。这也可能就是你能在原始人那里发现老虎豹子文身、却不曾发现向日葵款式的原因。

到了春秋战国时,文身早已进入了主流典籍。《墨子》里记载越王勾践“剪发文身”、《庄子》里说“越人断发文身”,可见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杭州,上至君王下至平民,文身都是当地人的标配。在所有人都文身的地方,一个没有文身的人全身随时都散发着三个字的光芒: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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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地方风俗毕竟是地方风俗。在文明的核心地带中原,是把文身作为不开化蛮夷民族的特色来看待的。还因为刀划在皮肤上会痛、加墨水后的痕迹会长久不褪,文身又因此成了一种刑罚:黥刑。

黥刑从甲骨文那阵投入使用、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才被正式而彻底地废除,前后延续时间长达数千年,是存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比什么斩首和绞刑的资历都要资深得多。刀割皮肤会痛,刺上字之后想抹抹不去想洗洗不掉,除了肉体上的短时折磨之外,还有精神上的长期摧残功效,堪称性价比超高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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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黥刑诞生之后,对待文身的态度就正式分裂为两派:如果你爱他,就给他文身,因为文身是艺术、是美丽、是个性的象征;如果你恨他,也给他文身,因为文身是下等、是暴力、是罪犯的标识。

两派相爱相杀,针锋相对的态度一直持续至今。历朝历代,对待文身的态度都可能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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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到北宋初年,文身一般只有唯一一种表现形式,也就是黥刑。周初刑法规定“墨罪五百”,就是说你犯了五百条法规中的任何一条,都足以享受黥刑的待遇。黥刑几乎都是黥在脸上,让人一见即知这个人作奸犯科。秦始皇焚书坑儒那阵规定,如果一个月之内不把禁书烧掉,一旦发现就“黥为城旦”,脸上刺上字发配去当修城墙的苦役。

时代还是在进步的,虽然刺字的本质不变,但南北朝那阵大约已用针刺取代了刀割。而且到了唐代,文身作为美容装饰的风潮也在慢慢抬头。只是据当时人记录,文身的一般都是不良少年。例如晚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就记载,当时长安市内有一伙恶少,浑身文身,民愤昭著。长安京兆尹(西安市长)薛元赏派卧底潜入内部搜集证据,然后将三十多人全部乱棍打死、暴尸街头。然后还有一个不信邪的张幹非要当杠精,顶风作案在自己的双臂上刺了一幅对联“生不怕京兆尹 死不畏阎罗王”。薛元赏查清他没有后台之后,照样抓过来一阵乱棍打死,证明了这幅对联实在不靠谱。于是,凡是有文身的都想办法去掉,就算用火烤也要去掉。

但也大约就是从这时开始,文身逐渐成了道上混的标识,越来越多的江湖儿女们引以为傲。但皇室对此是很轻视的,宋代皇室曾有明确规定:赵姓皇室亲属不许文身,否则等着家法伺候。文身的不是黑社会,就是下贱之人。例如五代时后周太祖郭威,年轻时地位低贱,脖子上被刺了一只飞雀,从此得名“郭雀儿”;北宋名将、让西夏不敢越界的狄青,年轻时也被刺字,功成名就之后也还是留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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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宋徽宗之后,对文身的欣赏开始风行起来。虽然林冲在被发配沧州时脸上刺字、武松要做头陀才能让头发垂下来遮住脸上的罪犯标志,但只要文身不在尴尬的脸上,通常都会受到大众的追捧。九纹龙史进或者花和尚鲁智深,都是因为一身花绣文身而扬名;即便水泊里打鱼为生的渔民阮小五,胸口也“刺着青郁郁一个豹子”,虽然按照常理他应该纹一只鳄鱼更配。

然而说到文身,《水浒》里的第一强人还是浪子燕青。他皮肤本来白皙,文上一身花绣之后,“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名妓李师师阅人无数,但一见燕青就要求他脱衣看文身,“燕青只的脱膊下来,李师师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燕青后来去参加相扑擂台赛,主持擂台赛的地方官,也是一见他的文身便“心中大喜”。可见这样的艺术品,无论男女官民都爱。

虽然此时文身仍然与江湖黑社会挂钩,但因为上层的宽容,底层对文身的追捧有增无减。到南宋,临安的市民已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刺青爱好者俱乐部——锦体社。每逢重大节日庆典,俱乐部成员会游街展示文身,引来一片喝彩。

但也有并非为了装饰目的的文身。最知名的例子,莫过于岳母刺字。为勉励儿子抗金报国,岳飞的妈妈亲手在他背上刺下“精忠報國”四个大字,以为激励。后来岳飞落入秦桧之手受刑时,衣服一脱四个大字一露,也还是起到了相当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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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对文身尚属宽容,但明太祖朱元璋就相当不待见,他统一天下后下令:凡文身者一律判处流放充军。文身爱好者们不得不转入地下,也仍然与黑社会密不可分。清朝人的笔记《清异录》里就说,唐朝末年以来,以身上刺青相互攀比的大多是无赖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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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一旦文上去就洗不干净,但更难洗干净的,就是与江湖砍杀、帮派殴斗和黑社会的纠缠。

港片里对文身的描述比比皆是。《唐伯虎点秋香》里,感觉自己地位被威胁的师爷一言不合就脱衣拔刀,“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大话西游》一开场,美艳的春三十娘露出肩头一截桃花,把一群淫笑着的山贼吓破了胆;《古惑仔》里郑伊健纹了一条过肩龙,海报在大街小巷处处可见;《甜蜜蜜》里的豹哥曾志伟,也是因为身上龙纹之中的一只米老鼠而令人印象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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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仔细一想,这些角色不是强盗就是土匪、不是老大就是混混,确实都是不怎么上台面的人。文身作为黑社会的标配,在时间上从古代到现代、在空间上从中国到外国,早就实现了全球化。在拉美黑帮,文身像中国的平头、横肉、金链子一样,是身份一目了然的标识;在俄罗斯,有地位的黑帮进监狱后,才有在肩膀上文肩章的光荣资格。

虽然黑帮文身,但文身的却不一定就是黑帮。从亚洲到非洲,文身都是多个民族的传统,例如新西兰的毛利人,脸上的文身就是民族文化的体现。而体育明星们,也多以纹身作为自己个性化的表现。从泰森到艾弗森、从贝克汉姆到梅西,主流和非主流的运动巨星都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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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尚个性的当代,文身早就已经是一种文化和身体艺术,大众对文身的追捧,与摇滚巨星、体育明星、娱乐名人的带动有直接联系。虽然在政经上层,文身依然不受待见。《教父》里真正的黑帮大佬,反而像正正经经的生意人;而要是威廉王子凯特王妃像王菲谢霆锋那样纹个情侣装在身上,英国王室可能会剁了他们。

如今据说足协的纹身禁令已经下发到俱乐部了,要求中国本土球员不得露出文身,否则结果你懂的。如果岳飞在今天要踢球,幸好四个字是文在背上被球衣号码挡住。虽然其实人人都知道纹不纹身和球技完全不挂钩,但中国球员吃亏就吃亏在底气不足,没资格说“虽然我抽烟、酗酒、打架、赌球、泡妞、文身……但我是好球员”这样的话。换一个角度想,要是哪个中国球员有梅西或贝克汉姆五成功力,就算全身纹成密集恐惧症标本,估计足协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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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文身本身并没有对错美恶,一切价值判断都来自于人自己的定义和需要。只有在猩猩的眼里,刺青的猩猩才与众不同,才会引起无数的支持、反对、追捧、打压、喜悦、愤怒、崇拜、非议、待见和不待见。

而在人的眼里,文身不文身,都是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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