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被判赔3.17亿!回应:立即上诉

广药集团和加多宝之间的“王老吉”商标案又有新进展。

7月10日晚间,白云山(600332)发布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加多宝公司一审被判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

10日晚间,加多宝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回应此事,并称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后续计划,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联系了加多宝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该人士表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以公司声明为准。

“加多宝多年来的官司纷争,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发展造成了影响。就整个凉茶赛道而言,现在行业竞争也愈发激烈,市场格局逐渐趋向饱和。因此,未来如何去扩大整个凉茶市场的消费场景以及战略布局,应该是王老吉大健康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

加多宝称将上诉

判决结果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 (中国) 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合称“六加多宝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约3.17亿元。白云山表示,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截至目前,广药集团持有白云山7.3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5.0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白云山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制造业务、大健康板块、医药流通业务以及大医疗板块,其中,大健康板块主要为饮料、食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王老吉凉茶等。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晚间,加多宝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回应此事。声明称,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称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加多宝声明中还提到,“加多宝认为,本次广东省高院的重审判决与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我们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强调“此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产生任何影响。”

纠纷持续十余年

实际上,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关于“王老吉”的商标权纠缠已近十余年。

回溯来看,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后又将涉及经济损失增至29亿元。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

不过,当事双方均不服此判决并提起上诉。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定广药集团提供的主要证据在“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高院重审,并要求“重新对涉案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作出全面审查认定”。

广东高院于2020年1月6日再次立案受理本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2022年7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如今广药集团和加多宝收到了一审判决书。

除了注册商标外,此前,“红罐装潢”和广告语也是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另外两大纠纷。

2019年8月,白云山与加多宝分别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100万元。而对于加多宝“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相关广告,则判决其不构成虚假宣传。至此,包括红罐使用权在内的广告纷争落下帷幕。

在“红罐包装”纠纷方面,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此后,加多宝开始红罐、金罐并行发展,试图打捞失去的市场。

责编:彭勃

校对:陶谦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