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地域辽阔,拥有森林、草场、山丘、河流、湖泊、湿地等类型多样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以及地下水资源,森林覆盖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早在建旗初期,为建设一个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美丽生活家园,鄂伦春人就响亮地提出了爱国护林的口号,于1952年组建了护林队,担负起了护林防火保护生态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 鄂伦春自治旗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十三五”以来, 鄂伦春自治旗严格执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国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义务植树170余万株,绿化造林超过5000亩。同时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荒行为,林草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完成30余万亩公益林管护任务。编制完成了河流管理范围规划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98.8%,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75%,能源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旗内共有5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三处,并斩获“中国最美生态文化旅游胜地”殊荣。
记者/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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