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个人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等7宗罪,富滇银行被罚220万
云南富滇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20万元。
11月25日,云南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富滇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一)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二)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三)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四)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五)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六)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七)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云南银保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罚款2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1年11月17日。
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富滇银行2021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富滇银行(合并口径下,下同)的资产总计为3132.7亿元。今年1-9月,富滇银行的营业收入为43.43亿元,同比增长49.60%;净利润为5.08亿元,同比增长37.67%。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富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3%。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富滇银行还迎来“一把手”变更。9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代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显示,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代军任富滇银行董事长,免去富滇银行行长职务。而富滇银行原董事长洪维智已任云南保山市市长。
富滇银行于2007年12月成立,是在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重组的基础上成立的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初始注册资本为18亿元,经过多次增资扩股,截至2020年末,富滇银行注册资本为62.50亿元。主要股东有: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下同),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40%),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8%),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8.32%),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4.80%),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