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0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含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保利久联实际资金来源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5%),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年(8亿元×5%)。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文生、童云翔、侯鸿翔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0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95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483,883,566股的48.14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941,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199%;通过网络投票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1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29%。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4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33,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4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3,014,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25,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4%;反对1,5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18,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21%;反对1,5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59,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62%;反对1,89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2,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81%;反对1,89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82,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3%;反对2,37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30%;反对2,373,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曹瑜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18,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90%;反对1,2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6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01%;反对1,2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总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0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
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保利久联实际资金来源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5%),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年(8亿元×5%)。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注册资本:29,318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2.股东情况: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3.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4,253万元,净资产479,63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733,181万元,净利润:-104,354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088,419万元,净资产502,243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1,371万元,净利润:19,134万元。
4.经查询,保利久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利久联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保利久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4.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保利久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文生、童云翔、侯鸿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款项主要来源于保利久联发行的债券、银行贷款等,保利久联的资金综合融资成本约为5%,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借款利率不超过保利久联实际资金来源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5%),定价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利久联及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251万元。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保障了公司经营的平稳、有序。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借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