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2025011),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检查范围:1.原料药(泼尼松),生产车间:107车间,生产线:泼尼松生产B线;2.原料药(甲泼尼龙),生产车间:113车间,生产线:甲泼尼龙生产B线;3.原料药(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生产车间:106车间,生产线: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生产线;4.原料药(富马酸福莫特罗),生产车间:108车间,生产线:富马酸福莫特罗生产线。
检查时间:2025年05月13日-2025年05月16日
检查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二、其他相关情况
(一)本次检查所涉及生产线及主要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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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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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部分数据来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主要生产厂家的生产或者市场销售情况,同类产品市场情况为公开渠道查询的结果。
三、 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发挥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优势,满足市场需求。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投产后的产品未来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