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等七项违规行为,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被警告并罚款461万元

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二、个人农业担保贷款存贷挂钩;三、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四、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五、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六、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七、保险代理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461万元。

同时,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行长岳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客户号经理贾凤元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公司部经理钟媛媛被处以警告;时任华夏银行北京分行首席风险官廖卫东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孟晖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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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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