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9日丨永创智能(603901.SH)公布,2019年6月19日,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公司、南京轻工业机械厂有限公司(“南京轻机厂”),及保证人北京中轻合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自本协议生效后,南京轻机厂向公司分期付清45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依据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23日的利息,以450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4.6%的标准计算;2015年10月24日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4.35%的标准计算);并承担诉讼费26.68万元。
若被告按《执行和解协议》执行,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