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征求意见影响几何?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需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此次《征求意见稿》让人联想到2021年同样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当时的通知要求国内游戏公司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各级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的网络游戏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后游戏大厂纷纷支持、全力配合,利用严格的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技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等问题。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经验,国内游戏厂商在未成年人保护上取得了显著功效,得到了中宣部的认可。此次《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我们认为其背后是监管政策完善的延续,而非突然的调整,整体出发点立足于行业长期发展。国家新闻出版署称,征求意见稿立足于保障和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对解决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准入等问题作了明确,设立“保障与奖励”专章,提出一系列鼓励措施。同时对于各方就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其他一些内容提出的关切和意见,国家新闻出版署将认真研究,并将在继续听取相关部门、企业、用户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我们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看待《征求意见稿》的出发点:一是监管“缺位”而产生补足的必要性;二是通过监管手段立足于行业长期的繁荣和健康发展。2019年7月23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废止。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监管的延续,以弥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之后的监管缺失。征求意见稿也将综合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现行业繁荣健康发展。

从另一角度看,《征求意见稿》也意在完善网络游戏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如第七条提到“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应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此次优化审批流程有助于游戏版号长期的常态化发放。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再发声,我们认为《征求意见稿》有望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政策鼓励网络游戏的精品化和原创性,游戏出海预计也将会是充满机遇的星辰大海。《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一众游戏公司先后发布回购公告表达对行业保持看好,并积极参与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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