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万罚单再敲警钟!罚超2000万,一国有大行曾领天价罚单

12月9日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及分支机构因减费让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被罚490万元。

今年以来,邮储银行频因业务违规领罚,累计被罚没超2000万元,涵盖贷前调查失职、理财销售违规等诸多乱象,暴露出合规经营漏洞。

去年,邮储银行更是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重罚3186万元,但就是这样一份在业内引起轰动的大额罚单,居然在该行的年报中只字未提。

近日被罚490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93号、94号、96号、97号)显示:

因减费让利政策落实不到位、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未落实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对下辖代理营业网点监督管理不到位、代理营业网点保险销售“双录”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审核义务、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审慎,形成损失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罚款190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300万元,合计罚款490万元。

陈裕茂(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行长)因贷款“三查”不审慎,造成损失,警告。

肖云(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行长)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警告。

高煜坤(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警告。

今年下起“罚单雨”

今年以来,邮储银行频因业务违规领罚,累计被罚没超2000万元,涵盖贷前调查失职、理财销售违规等诸多乱象,暴露出合规经营漏洞。

梳理公开信息发现,2024年一季度,邮储银行有3张超百万的大额罚单,其中两张来自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及扬州监管分局,另外一张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1月9日,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未及时发现经营主体注销问题等十余项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处以罚款645万元。

1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行由于“违规向企业转嫁经营成本;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票据贴现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10万元。

1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由于“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处以罚款107万元。

4月,邮储银行又多次被处罚,共涉及7张罚单,累计罚没547.1万元。

4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行因:“违规发放按揭贷款并形成不良;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昭通监管分局处以罚款85万元。

4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处以罚款90万元。

4月2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警告,并处罚款246万元。

下半年,监管警示灯依旧频频亮起,邮储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接近20张,累计被罚没超800万元,罚单涉及信贷、理财等核心业务板块。

7月8日,邮储银行长沙市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抵押管理不到位,甚至违规将利率水平与经销商返佣比例挂钩,被湖南监管局处以100万元罚款。

8月14日,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因“向客户线下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向风评超过一年有效期的客户销售理财产品;营销推介理财产品时存在未‘双录’问题;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导致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失真”,种种违规行径齐聚,招致140万元重罚。

11月20日,邮储银行晋城市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晋城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信贷客户经理亦被警告。

频繁被罚,揭示了邮储银行合规制度执行 “打折扣”,内部审计、风控审查等多道防线或有漏洞,未能及时察觉、纠正违规行为。

去年被重罚3186万元

去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挂出了一张天价罚单,邮储银行因涉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重罚3186万元。

违法行为涵盖了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等。

在对邮储银行进行重罚的同时,还对时任邮储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吉某刚、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李某辉、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某民、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某明、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周某辉、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朱某等6个总行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北京地区分支行的一些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和罚款处分。

就是这样一份在业内引起轰动的大额罚单,居然在邮储银行的年报中只字未提。

在邮储银行2023年年报的第187页,关于“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处罚情况”章节中,邮储银行表示报告期内上述5个对象并没有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立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控股股东和董监高也不存在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形。

反倒是中国人民银行给邮储银行颁发的金融科技发展奖一等奖第一名记得牢牢的,被写进了年报里。

即便央行处罚中的违法事实发生在2023年前,但是处罚通知是2023年7月份下达的,仍然是在2023年年报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处罚事件。

要知道,在邮储银行2023年年报的开篇就写道:“本行法定代表人刘建军、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徐学明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邓萍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邮储银行频繁因业务违规被罚,不仅揭示了其在合规经营方面的漏洞,也对其声誉和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作为金融机构,邮储银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合规意识,确保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同时,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儆效尤。希望邮储银行能够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问题,为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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