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日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授予全国公安机关53名优秀女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通报表扬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和100名爱警母亲。
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刘欣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冯志宏等3名民警被评为“成绩突出女民警”,赵利江等3人获评“好警嫂”,孙越等3人获评“爱警母亲”。
“每一名人民警察的背后,都有一位累月经年辛劳奉献的女性。”据介绍,本次表彰宣传的优秀女民警和成绩突出女民警,是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获表扬的好警嫂、爱警母亲为公安民警(含因公牺牲、因公负伤、病故民警)的妻子、母亲。
推荐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方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市(地)级公安机关初核、省级公安机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