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申请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71.88万元,其中向关联方租入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1.88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60,000万元。
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袁微微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 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综合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外汇及衍生品、融资租赁及低风险类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上述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利率高低等在合作金融机构中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从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文件签署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1.52%,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已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及预计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新设立或新纳入的其他下属子公司等。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业务相关方(如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等履约担保,以及为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上述预计的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等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等。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准确掌握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总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由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1.5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71.88万元,其中向关联方租入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1.88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60,0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袁微微女士回避表决,已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郭旭辉
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20114********091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郭旭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截止披露日,单独持有公司30.43%的股份,与其配偶袁微微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0.28%的股份。
2、袁烨
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40104********152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袁烨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胞妹。
3、深圳华清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同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B座8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袁微微女士担任董事的法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侠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安防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办公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华清同创成立于2025年1月03日,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相关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严格按照业务合同执行。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金额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进而导致实际收益不达预期。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
截至2025年2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3,183.6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二)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七)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进而导致实际收益不达预期。
(二)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5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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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00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3月2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授权委托书需填写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