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加速:山西四家银行获批解散 兰州银行拟出手“村改支”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村镇银行正在加速改革重组。

10月2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解散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阳曲县汇民村镇银行、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和晋中市榆次融信村镇银行的批复公告,批复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同日,兰州银行公告称,拟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

四家银行解散

批复要求,接到批复文件后,上述四家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在今年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就已批复同意山西银行收购上述四家村镇银行,改设为19家支行,并全面接手四家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及员工。这也意味着历时一个月,山西银行就完成了对四家村镇银行的收购工作。

就目前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方式,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介绍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第二种是多家村镇银行合并重组为一家;第三种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实施市场化退出;第四种是主发起行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

实际上,此次收购四家村镇银行的山西银行,其本身就是中小银行改革重组的典型案例。资料显示,2021年4月28日挂牌开业的中山西银行是以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通过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省属金融国有企业。

截至2023年末,山西银行注册资本258.9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3500亿元,员工6400余名,营业网点307家,遍布山西省10个地市、23个区、36个县。

对于此次四家村镇银行被吸收重组,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目前,部分区域中小银行面临内部治理不够完善,经营能力有待提升,竞争力相对弱,融资渠道较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低等难点,此举有助于区域资源优化整合,有助于区域中小银行加快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经营和风控能力,夯实可持续经营基础,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潜在风险。

“对于吸收方,则有助于其扩大区域市场份额,减少同质化竞争,扩大品牌影响力。但需要留意规模增大,经营能力提升,相应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的能力也需要随之提升,以实现1+1>2的目标。”周茂华说。

重组加速

经济观察网梳理发现,仅今年9月以来就有多家村镇银行解散并重组成为主发起行的支行或者分行。

就在上述四家村镇银行解散的同日(10月28日)晚间,兰州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计划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资料显示,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由兰州银行发起设立,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金为4917.6万元。

兰州银行表示,此次收购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政策,同时也是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甘肃监管局关于甘肃省内村镇银行改革的相关工作安排。在收购完成后,将全面承接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以及其他所有权利和义务。

10月21日,邢台金融监管分局批复同意邢台银行收购沙河襄通村镇银行、清河金农村镇银行,承接两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并设立分支机构。

10月12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河北沧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孟村回族自治县融信村镇银行、廊坊开发区融信村镇银行、吴桥融信村镇银行、南皮融信村镇银行、巨鹿融信村镇银行、南和融信村镇银行、柏乡融信村镇银行。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承继7家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

10月10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昌平发展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该收购事项尚需监管部门审批通过。

作为行业内首例“村改分”案例也在9月27日迎来新进展,广东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同意该村镇银行解散。同时,广东南粤银行中山分行获批开业。

9月26日,永州金融监管分局批复同意长沙银行收购祁阳村镇银行并设立长沙银行祁阳支行、祁阳城关支行、祁阳民生支行、祁阳兴浯支行、祁阳白水支行等五家支行。

9月20日,河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昌黎家银村镇银行、秦皇岛抚宁家银村镇银行、卢龙家银村镇银行解散,并设立张家口银行昌黎支行、张家口银行秦皇岛抚宁支行、张家口银行卢龙支行。

9月14日,广东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因被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

对此,国盛证券分析师马婷婷表示,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并改制为分支机构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对于母行而言,一是“村改分、村改支”之后业务范围有所拓宽,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如果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所在地没有其他分支机构,则可借助“村改分、村改支”的契机适当拓宽经营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共有农村中小银行3736家,其中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2086家、村镇银行1620家。相较去年末,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5家,其中,农商银行减少30家,村镇银行减少16家。

对此,周茂华认为,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过去几年,银行业已经发生了多起“村改分”“村改支”的情况。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逐步加强,村镇银行整合速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快。

“目前银行业整体经营环境颇具挑战,部分中小银行面临经营能力不够强,竞争压力大等挑战,不排除仍有部分村镇等中小银行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源整合,进而提升经营与竞争力,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周茂华说。

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司长李明肖在近日公开撰文中也指出,要通过主发起行增资、吸收合并、优质银行收购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重组,提升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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