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46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4200元

“2019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了46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7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了42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10元。”1月7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马超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就大家关注的我市低保保障金额、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马超在做客“政务服务热线”时介绍,2019年,市民政局对我市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设计和完善,建立了低保容错纠错机制。2019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了46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7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了42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1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了598元/月/人、5460元/年/人。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6658户,1.1万人,发放低保金441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10.6万户,14.8万人,发放低保金3.65亿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35亿元,救助特困供养人员42000余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796万元,救助急难群众18500余人。

另外,该局制定出台了规范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资金保障。全市新建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个,规划打造综合性老年人康复服务中心10处;推进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规划建设养老周转房1838套,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69家,设置养老床位3.5万余张,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00余处,农村幸福院达1500余处,养老服务条件明显改善。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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