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暑假期间,“神兽”出笼~
路上多了些稚嫩的“秋名山车神”
酷!帅!自由!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里
驾驶摩托车是青春、个性的表现
可在交警眼里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
隐患极大!
7月28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峨大队在城区城东路二小转盘路口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快速驶近执勤检查点,因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于是民警示意其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韦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因害怕被处罚,韦某趁民警不注意,一脚油门加速冲出检查点,期间因车速过快,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碰撞倒地,韦某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车扶起后,再次加速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对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进行查缉,通过监控成功锁定摩托车驾驶人韦某。民警电话联系上其监护人,把事情经过向家长说明,要求其与韦某到大队配合处理。
7月29日下午,韦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韦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据了解,韦某系县城某初中的学生,今年15周岁 。他当时驾驶的摩托车是自己瞒着家长从网上购买的,没有合法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合格证和发票等手续,车辆号牌也套用了其他车辆的号牌。
民警现场拆除违法摩托车套用的车号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韦某骑车 不戴头盔、 无证驾驶、驾驶套牌车和肇事后逃逸 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还让韦某现场写下承诺书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提醒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辨认与控制能力较弱,缺乏基本的驾驶常识与技能,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将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汽车均要求年满18周岁,且必须持有驾照。
安全头盔对于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大家在骑乘摩托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家长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能给未成年子女购买摩托车。同时,家长应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不允许未成年子女无证驾驶,及时制止孩子的危险驾驶行为。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