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医保、社保企业补贴详细流程

疫情期间,沈阳市从2020年2月起,按企业类型实施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减免。医疗保险的减征期为2月至5月,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社会保险根据企业类型减免,减免期为2月至6月,中小微企业免缴不超过5个月的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不超过3个月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如何享受减免呢?需要进行申报吗?2月已经全额缴费的企业如何申请退款?本报权威解答,医保、社保企业补贴详细流程。

医保问答

问:对于2月份已经按原单位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并已到账的参保企业,减征后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沈医保发〔2020〕17号)内容:对于自2020年2月已经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需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对于减征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如参保单位愿意,也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月份已按原比例缴费到账的参保单位,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henyang.gov.cn)网上“单位办事大厅”,参保单位可在“减征方式申请”功能中“申请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保费”。选择“申请退费”的,多缴费款由市医保中心退至企业在税务部门缴纳的缴费账户。选择“冲抵以后月份保费”的,多缴款项将进入该单位医保待转基金中,可抵扣应缴医保费。

问:疫情期间怎么领取生育津贴,必须需要窗口办理吗?

答: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可在疫情好转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如确实需要申领,生育保险业务已经开通了网上办理、预约服务等方式:生育津贴待遇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电子邮箱上传相关材料(邮箱地址:ybzxsyb@sina.com),单位经办员将材料要件上传后,医保中心将随时受理。申领生育津贴需要上传的材料有医疗资料、《申领表》《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结婚证》。

社保问答

问:失业保险金标准临时性提高了多少?

答:市内五区和四个郊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由每月1539元调整到1629元;10年以上(含10年)的,由每月1629元调整到1720元;“一市一区两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由每月1309元调整到1386元;10年以上(含10年)的,由每月1386元调整到1463元。此政策自2020年2月1日执行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同时,疫情期间,个人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的95%执行。

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审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一次性资格审批,是否可以延期办理?

答:可以延缓办理。建议企业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延缓办理,办理流程和手续不变。申请人因疫情影响未及时申请办理退休的,其退休时间不受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确定的达龄退休时间次月起补发基本养老金,其退休待遇也不受影响。

社会保险

中小微企业免缴5个月 大型企业减半3个月

3月23日10时,记者走进沈阳市社保办事大厅,与以往熙熙攘攘的办事人群相比,社保大厅办事的企业和市民寥寥无几。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社保业务的办事人员盖群芳告诉记者,这是她疫情期间第一次来大厅咨询,现在大部分业务都已经实现网上办理。盖群芳所在的企业是一家中型企业。按照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规定,该企业符合社保免缴政策。盖群芳激动地告诉记者:“养老、失业、工伤三项减免政策能给我们企业每个月节省50万元左右,5个月下来近260万元,这就是真金白银的在给企业补钱呀!”

目前,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已缴纳的2月份社保退费已经到账。盖群芳表示:“以往如果企业办理退费,需要自主申请,到窗口申报,并且重新打印税票,这次我们没有提供任何材料申请,银行账号里自动收到了退费, 真是没想到啊!”

沈阳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在疫情期间最大程度地便利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社保中心紧急改进信息系统,对于大批量退费数据,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进行核对,及时申请资金,并将款项直接退至企业账户。截至3月22日,针对2月已经缴费的企业,已完成退费4.2万户,退付11.5万笔款项,退费还在陆续进行中。

减免期间,参保单位需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金额,新参保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范围内。

医疗保险

所有企业减半征收4个月 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要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阶段性减征阶段,即2020年2月至5月,4个月单位缴费比例为4.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可以享受“减半政策”的范围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各类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征范围。

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政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中心依据政策内容,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各类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予以减征处理。参保单位可登录医保官网“单位办事大厅”,申请并打印减征后的医保核定单,按核定单中的“应收总计”金额缴费即可。实施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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