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长沙两家公司冒用奥为品牌违法犯罪事实公告)

(深圳奥为服装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公 告

2019年10月14日、16日,互联网社交电商拼多多平台治理部先后两天向我公司发出核实求证信息;并发出湖南省长沙市两家公司打着我公司原公司名称(深圳市奥风服装有限公司)并加盖有公章的“奥为”品牌商标授权函申请入驻拼多多平台的两张申请函;我公司接到求证信息后后迅速予以正面回应,纯属假冒,并及时戳穿骗局,有效避免了假冒奥为品牌商品流入拼多多线上电商市场欺骗广大消费者的严重假冒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10月14日拼多多平台治理部求证信息微信截图

长沙楠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假冒商标确认函

2019年10月16日拼多多平台治理部求证信息微信截图

长沙崇祥贸易有限公司假冒商标确认函

针对湖南省长沙市上述两家公司冒用我公司“奥为”品牌商标的严重假冒侵权违法犯罪事实行为,我公司严厉谴责,并保留随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商标品牌的正当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是某些人通过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冒别人家品牌投机取巧获取财富的,奉劝那些违法乱纪、胆敢以身试法者,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如发现继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等待以身试法者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深圳市奥为服装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2019年10月19日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