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青岛海关依法向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移交执法查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制品404件,重约5.46千克。
海关此次移交的物品主要为玳瑁标本及其制品,以及红珊瑚、砗磲、鲸鱼骨等制品,包括手串、项链、摆件等。在经过逐一清点核实后,海关将这些查获物品移交给了渔业主管部门。据了解,这些物品随后将转交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博物馆保管并对外公益展出。
“我们这次移交的主要是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包括玳瑁标本及制品45件,红珊瑚制品337件,砗磲制品21件,鲸鱼骨制品1件,经过鉴定,都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的濒危物种制品。”青岛海关财务处副处长陈霆说,这些物品均为海关近期在旅检、行邮、快件等渠道查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海关依法将其移交地方行政主管部门。
据了解,天然红珊瑚是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生长极缓慢,不可再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明的濒危物种。海关此次移交物品中数量最多的即为红珊瑚制品,共300多件,均已被加工成项链、手串等制品。
玳瑁属于海龟科,又因其背甲表面光滑、花纹美丽,多被分割加工成工艺品或散碎甲片。海关此次移交物品包括1整只玳瑁标本,当事人将其夹藏在邮递包裹中,企图违法邮递入境,被海关查获并依法处置。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邮递、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境,以免触犯法律。”陈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