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眼镜要自费?厦门一电影院被立案调查

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买了3D电影票

3D眼镜还得自己掏钱才能用?

近日

部分电影院的做法引发消费者吐槽:

“就像去餐馆吃饭自备碗筷”

对此

厦门的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了

不提供免费3D眼镜厦门一影城被立案调查

2月21日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

在辖区开展突击检查

湖里湾悦城奥斯卡国际影城

以安全卫生为由拒不提供免费3D眼镜

被立案调查

在该影院的收银台、观影入口处

都张贴了宣传告示

明确写着:

“为了您的健康,保证个人用眼卫生,避免安全隐患,请自带或至卖品区购买私人专属3D眼镜。”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除店堂告示外

该店在网络购票平台等宣传中

也注明“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

建议自备或至前台购买”等字样

“虽然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强制销售3D眼镜现象,但是该影院涉嫌使用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执法人员指出。

出售眼镜为“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当场扣押

经过调查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影院卖三款3D眼镜

其中两款成人用的每副售价3元

一款儿童用的每副售价12元

影院收银台内存放的带挂耳款的成人和儿童3D眼镜未见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属于“三无”产品。 执法人员现场对65副成人3D眼镜、22副儿童3D眼镜进行了扣押。

执法人员现场对“三无”3D眼镜进行了扣押。(湖里区市场监管局 供图)

执法人员表示

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工具,消费者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就构成了合作关系,影院在提供3D电影放映服务的同时,应该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

目前,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对该影院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商家将面临违法所得3倍以下、

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的罚款处罚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陈泥 通讯员:陈琼英 综合厦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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