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买了3D电影票
3D眼镜还得自己掏钱才能用?
近日
部分电影院的做法引发消费者吐槽:
“就像去餐馆吃饭自备碗筷”
对此
厦门的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了
不提供免费3D眼镜厦门一影城被立案调查
2月21日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
在辖区开展突击检查
湖里湾悦城奥斯卡国际影城
以安全卫生为由拒不提供免费3D眼镜
被立案调查
在该影院的收银台、观影入口处
都张贴了宣传告示
明确写着:
“为了您的健康,保证个人用眼卫生,避免安全隐患,请自带或至卖品区购买私人专属3D眼镜。”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除店堂告示外
该店在网络购票平台等宣传中
也注明“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
建议自备或至前台购买”等字样
“虽然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强制销售3D眼镜现象,但是该影院涉嫌使用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执法人员指出。
出售眼镜为“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当场扣押
经过调查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影院卖三款3D眼镜
其中两款成人用的每副售价3元
一款儿童用的每副售价12元
影院收银台内存放的带挂耳款的成人和儿童3D眼镜未见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属于“三无”产品。 执法人员现场对65副成人3D眼镜、22副儿童3D眼镜进行了扣押。
执法人员表示
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工具,消费者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就构成了合作关系,影院在提供3D电影放映服务的同时,应该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
目前,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对该影院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商家将面临违法所得3倍以下、
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的罚款处罚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陈泥 通讯员:陈琼英 综合厦门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