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为180天!12月10日起火车票报销凭证领取期限延长

本文转自【东南网】;

为提升旅客出行体验

铁路部门持续优化服务举措

12月10日起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领取时间

将由现在的30日延长至180日

电子客票报销领取凭证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 180 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

退票费报销领取凭证

旅客在12306.cn网站(含12306APP和小程序)办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温馨提示

▲目前厦门站、厦门北站已实行电子客票,身份证就是车票,铁路部门不再提供纸质车票作为乘车凭证。对于因私出行的旅客来说,没有必要再去窗口排队打印报销凭证,即便是打印了报销凭证,也不能作为车票来使用。只有因公出行,需要报销的旅客才有必要至窗口、自动售票机办理。

▲从目前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旅客都有“取票在手“的习惯,这一观念需要改变。如您需要了解时刻、检票口、座位号等信息,可通过12306订单查询、手机短信、微信、邮件或打印购票信息单方式来进行掌握。

来源:南宁铁路、福州站、厦门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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