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5月9日晚上9点多,在江西省丰城市,有人却喝了酒还出来送外卖,结果遇上了交警。
“我配合,我不跑了。”喝酒的男子说,他是开夜宵店的,因为附近有人点了他店里的龙虾,所以他才出来送外卖。男子告诉执勤交警,之所以酒精测试仪显示他喝了酒,是因为他是吃了含酒精的红烧田螺。
当事人:我没喝酒,我就是吃了田螺,烧田螺都是用酒烧的。我接受这次教训,但我不是知法犯法。
这位男子还说,他有证人,他是和老婆一起吃的田螺。不过,交警找到男子老婆一问,女子很诚实地回答,老公晚上吃饭的时候,的确喝了一瓶章贡王的酒,不能让田螺背锅。
经过抽血检测,这位夜宵店老板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52.6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