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12月1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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